2020年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2020年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2020年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全國統一2020年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依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20年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2019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所以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2359元×20=847180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全國統一,由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3、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各地不一,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決定。
山東省:五級22個月,六級18個月,七級13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7個月,十級4個月。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各地不一,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決定。
山東省:五級36個月,六級30個月,七級20個月,八級16個月,九級12個月,十級8個月。
5、治(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支付。
山東省: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日人均消費支出額的35%確定,根據住院期間的實際天數計算。
7、每月傷殘津貼
此項只針對一至四級勞動者或部分五六級勞動者
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
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
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
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五級、六級傷殘,保留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山東省:2020年調整傷殘津貼:對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分別按200元、185元、170元、160元的標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2020年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
濰坊市工傷待遇的賠償標準是什么?1、 醫療費用 :以醫院出具2020年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 濰坊市 工傷待遇 醫療費 的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2020年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 受害人因傷致殘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2020年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 工資 計算。 3、 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的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固定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信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該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票據應該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濰坊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由人社局計算工傷待遇2020年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不需要自己計算
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有規定2020年濰坊市工傷賠償標準 ,待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