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一、肋骨骨折工傷賠償標準是多少
1、肋骨骨折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1)工傷肋骨骨折構成十級傷殘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四條
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據前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應當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參加當地工傷保險,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中止;不能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的,其國內工傷保險關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條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二、工傷公司不賠償怎么辦
職工受到工傷后,公司不按規定賠償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驟為自己維權:
1、先申請工傷認定;
2、等工傷認定決定;
3、單位不承認工傷時,用人單位需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沒有有力證明的,應當承認工傷;
4、在確定屬于工傷后,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能夠坐下來協商的,就雙方協商賠償數額和范圍。單位履行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序;
5、雙方協商不了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
6、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傷肋骨骨折賠償問題1、肋骨骨折,如果按 工傷傷殘鑒定 的為九級傷殘,如果按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的標準為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九級傷殘。 2、《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 十級:14)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 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 補助金 6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元×6個月= 15306元. 2. 勞動合同期滿 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 就業補助金 4個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個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5306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 10204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2551元=28061元。 傷殘等級,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一般傷殘的等級傷殘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肋骨骨折工傷賠多少肋骨骨折工傷賠償標準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勞動者本人工資的十一倍來賠償給勞動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以及按該省的規定來賠償醫療費、康復費、鑒定費等費用。工傷賠償標準,一般是根據由工傷鑒定結果以及勞動能力鑒定結果決定的,在鑒定基礎上按照法定計算方式計算數額,而不是籠統的說賠多少錢。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請問下?胸部肋骨骨折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對于胸部肋骨骨折工傷賠償標準的情況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我的回答如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完畢后,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等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出來之后,才能確定您最終的工傷賠償的具體項目和具體數額。
胸部肋骨骨折工傷賠償標準關于胸部肋骨骨折 工傷賠償標準 的回答如下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根據《 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 職業病 致殘等級GB/T16180-2021》5.10.2十級條款系列:12)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初步判斷可能構成 十級傷殘 。 若構成十級傷殘工傷賠償: 醫療費用 :根據醫療機構的發票確定。 停工留薪期 工資 :期間按原 工資福利 支付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原工資指的是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住院期間 護理費 和伙食補助費:前提:住院;根據當地標準確定。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前提:解除或終止 勞動關系 工傷肋骨骨折賠償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 人身損害賠償 范圍】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損害 的,應當賠償 醫療費 、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和 死亡賠償金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