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十級工傷賠償標準如下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為7個月本人工資。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十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根據當地政策而定。三、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四、醫療費根據實際花費報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六、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七、停工留薪期工資為職工原有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八、停工留薪期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10級一般能賠償多少錢?一般十級工傷賠償也就是5-7萬左右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的賠償金。
十級工傷賠償標準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
本人的工資乘以7個月,享有7個月的本人的工資一次性的傷殘補助,那么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你要是發生工傷辭職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了,還有一次性的工傷醫療補助和就業的補助金,具體的標準以各個省份和地區的不同規定來判定。
十級工傷賠償的項目有:
殘疾賠償的費用和醫療的費用、手術費等,那么在發生工傷之后,除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了績效和獎金之外,基本工資是照常發放的。按照不同的等級標準分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五級的是20萬元左右,六級的是16萬元左右,七級的是12萬元左右,八級的是8萬元左右,九級十級大概是5-7萬元左右。
十級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一、 十級工傷賠償標準 是怎樣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的? 1、標準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享受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十級傷殘 為6個月的本人 工資 ; 2、要求: 勞動合同 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 終止勞動合同 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 工傷 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二、具體賠償項目及標準 (一) 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4、備注: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七) 護理費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如果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確定了 勞動關系 后,雙方也是需要 簽訂勞動合同 的,同時用人單位也是要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 ,當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發生了意外情況后,勞動者是可以憑借 工傷鑒定 結果向用人單位和 社保 機構申請工傷賠償的,如果拒絕支付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維權。
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十級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十級傷殘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十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
三、殘疾賠償金的相關規定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醫療費的相關規定
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的相關規定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六、輔助器具費用的相關規定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七、停工留薪期工資的相關規定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4、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八、停工留薪期護理費的相關規定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相對而言,十級工傷傷殘不屬于較重的傷害,但對于勞動者來講,這也是無妄之災了。實踐中,單位為勞動者購買了足額的工傷保險,那么相應的工傷賠償就由工傷經辦機構承擔。否則的話,就只能有用人單位承擔了。
十級工傷賠償標準是多少?工傷十級賠償標準。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十級傷殘6個月工資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或者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上一年度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月平均工資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3、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按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具體的賠償項目和標準。第一,醫療費用。1、要求:工傷治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備注: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不必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二)住院伙食補貼。1、標準:公出差伙食補貼標準的70%。二、要求:住院期間。3、備注: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貼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貼標準。(3)交通費、住宿費。1、標準:本單位職工出差伙食補貼標準。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4)康復治療費用。1、標準:工傷治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備注:根據當地規定,康復治療需要經辦機構組織專家進行評估。(5)輔助器具費。一、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2、要求:由于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等輔助設備。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