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應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對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的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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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后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范文是什么樣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的規定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事故責任認定書范文應當載明以下內容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包括當事人的詳細個人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駕照等)對事故責任認定書 ,車輛的信息(行駛證、交強險保單),交通環境的信息(天氣陰晴、路面狀況等)。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當事人、證人等對發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實,包括時間、地點等。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證據包括現場勘查(照片、繪制示意圖、搜集的物證等),當事人及車輛的檢查、檢驗及鑒定結論(當事人受傷狀況、駕駛員飲酒狀況等)、證人證言。原因分析包括交警對交通事故發生的內在根源的分析、判斷。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當事人具有哪些違章現象(即有哪些違反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以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對造成本次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作用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