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8級傷殘賠償標準
江西省八級工傷賠償標準包括了江西8級傷殘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11個月;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江西8級傷殘賠償標準 ,八級傷殘為十個月江西8級傷殘賠償標準 的本人工資;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八級傷殘為二十一個月的本人工資;4、其他費用根據實際確定。
八級工傷傷殘能賠償多少錢8級工傷傷殘等級工傷賠償標準江西8級傷殘賠償標準 :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為11個月江西8級傷殘賠償標準 的本人工資,但最高為154638元,最低為30927.6元;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江西8級傷殘賠償標準 :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15個月的天津市上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即70290元)。如分開計算,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6個月計20216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9個月計42021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以上兩項合計為:最低:101217.6元;最高:202158元。
傷殘鑒定8級標準及賠償傷殘鑒定8級不知道是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八級傷殘還是交通事故或者人身損害八級傷殘。各地江西8級傷殘賠償標準 的傷殘賠償標準不同江西8級傷殘賠償標準 ,但確實是要求賠償20年,具體賠償數額根據具體而定,8級工傷賠償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10個月=25510元。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5個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個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551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38265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0204元=73979元。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