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指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的行為。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的行為。肇事逃逸的構成條件主要有:(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則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2)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實踐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數人是因為別的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親友及別的圍觀群眾的毆打而逃跑,這些人往往在逃離現場后,很快通過報告領導或報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處理。(3)客觀上實施了逃離事故現場,不向相關機構報案的行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二)“深度調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為目的,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關因素開展延伸調查,分析查找安全隱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從源頭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的活動。(三)“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是指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當事人之日起三日內,當事人未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重新檢驗、鑒定,鑒定機構出具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的。(四)“外國人”,是指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五)本規定所稱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節假日。(六)本規定所稱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在內。(七)“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八)“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指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九)“設區的市公安機關”,是指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
交通肇事逃逸的定義交通肇事逃逸的定義
如今隨著國家的發展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我們的公民收入也是隨之提高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小轎車開始走進千家萬戶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車多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了以后難免會發生交通事故,那么什么叫做交通肇事逃逸呢?我想大家對此很有興趣吧。那么下面就讓我為大家帶來 交通肇事逃逸的定義 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 交通肇事逃逸的定義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隨著交通運輸業的迅速發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趨勢,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據法律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嚴懲,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 交通肇事逃逸的構成
1.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動機是積極的心理活動。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因此只有行為人對肇事行為明知,同時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為從主觀方面來看,在犯罪惡意上是很小的,是對現場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無疑問,其逃逸行為還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無論何種情形,行為人在逃逸時都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并對逃逸行為有直接的故意,這是行為人的主觀方面。
2.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從刑法理論來看,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對行為的客觀方面予以認定。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是最高院的《解釋》中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基礎上而逃跑的行為。這就可以明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節來規定的。也就是說如果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沒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或者雖有交通違規行為但該違規行為與結果沒有因果關系,或者行為人在交通事故中僅負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或者交通行為在所造成的結果尚未達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標準的,或者在負事故全部責任或主責的情況下僅致1人重傷,但又不具備酒后駕駛、無執照駕車、無牌照駕車《解釋》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為人事后有逃逸行為,也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3.折疊逃逸后,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即該行為是否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雖然沒有逃離現場(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將傷者送到醫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門處理時畏罪逃跑,無論從主觀方面還是客觀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構成的,也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而在學界部分學者認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并不深。因此,對其處理不宜過重,具體把握尺度也宜寬不宜嚴,所以要對逃逸行為的時間和空間作必要的限定。
三、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釋》第3條規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這里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限于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為保持犯罪構成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度也應是過失。故《解釋》規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的定義 @2019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那么一般交通肇事逃逸該怎么處罰呢?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隨著交通運輸業的迅速發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趨勢,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據法律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嚴懲,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輕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怎樣處罰
一,逃逸,一般會事故的全部責任。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二,會罰款、拘留。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自首會考慮從輕處罰的。
以下情況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對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為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夠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投案并如實交待犯罪事實,且等待接受處理的,根據中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仍然可以認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交通肇事逃逸責任認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對于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擴展知識
交通肇事逃逸罪最高能判多少年?
【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殺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小交通事故逃逸交警會怎么處理?
【答】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
(1)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肇事逃逸處理期限交警應該在多少天之內?
【答】 交通肇事逃逸情況不同時限也不同,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主要的涉及時限的條款有: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三十七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2019
交通肇事逃逸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后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的一種違法行為。有兩種情況:1、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后逃離事故現場;2、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交通事故什么叫逃逸 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