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工作時間長短并不影響工傷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一級傷殘為27個月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用人單位辭退工傷職工和工傷職工自己辭職賠償有區別嗎用人單位辭退工傷職工和工傷職工自己辭職賠償有區別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 如果是前者用人單位仍需補償被辭退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的員工賠償金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如果是自己離職則單位不需要賠償員工。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辭退員工支付賠償金。
法律分析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辭退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于員工嚴重違紀或者其他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強制措施。認定員工嚴重違紀,必須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違紀員工的重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行政法規以及政策性規定,并已經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只有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做出來的辭退決定,才可以成為仲裁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判案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工傷后離職和不離職的區別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可享受以下賠償待遇:醫療費用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住院期間護理費和伙食補助費等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在職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的時候就可以領取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是在離職的時候才能得到。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不離職與辭職區別工傷 辭職 和不辭職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的區別是領取 傷殘賠償 金的時間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員工在沒有和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之前是不能領取傷殘賠償中的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只能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才能力領取,員工本人辭職是可以獲得全部的賠償的。
工傷不離職以后離職能不能拿到賠償工傷不離職以后離職能拿到賠償。工傷鑒定程序為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
1、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2、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視傷情程度等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與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鑒定;
3、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鑒定后是離職還是不離職關于工傷鑒定離職不離職,可以根據下面內容進行: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享受以下賠償待遇: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的發票確定。停工留薪期工資:期間按原工資福利支付。原工資指工傷辭職和不辭職哪個賠償多 的是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住院期間護理費和伙食補助費:前提:住院;根據當地標準確定。交通費和食宿費:前提:在籌地區以外就醫,根據實際產生的費用及票據確定。生活護理費:前提: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構成生活自理障礙等級。輔助器具費:前提: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安裝。勞動能力鑒定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需根據具體傷殘等級確定。(1)構成一至四級傷殘:應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并按月領取傷殘津貼。不解除勞動關系。(2)構成五六級傷殘: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可享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前提:構成五至十級傷殘。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四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