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員工后續治療期間是否有誤工費_工傷后續治療單位怎么辦
工傷賠償常見問題解答
一、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怎么算
工傷員工在治療期間有權獲得工資補償。這種補償不叫"誤工費",但實際效果類似。員工在停工治療期間,單位必須按原標準發放工資和福利。這個階段被稱為"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最長12個月。傷情特別嚴重的,可以申請延長。延長需要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批準,最多再加12個月。這期間工資不能降低,獎金和補貼也要照常發放。
二、停工留薪期的具體規定
停工留薪期從受傷當天開始計算。員工需要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單位不能擅自縮短這個期限,必須按醫療建議執行。
如果治療超過12個月,需要提前申請延期。員工或家屬要帶著最新醫療證明,到市級鑒定機構辦理手續。單位必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三、工傷復發后的處理方法
治療后復發的工傷人員,可以再次申請停工留薪。需要到指定醫院開具復發證明,重新走認定流程。工資待遇和第一次治療期間相同。
已經評定傷殘等級的職工,復發治療期間改領傷殘津貼。這個標準可能低于原工資,但醫療費用仍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四、工地受傷能算工傷嗎
在工地受傷是否算工傷,要看工作關系。與建筑公司簽合同的工人,受傷后可以直接申請工傷認定。包工頭帶的臨時工,要分情況處理。
有勞動合同的工人,在工作時間和場所受傷都算工傷。沒有合同的臨時工,如果能證明事實勞動關系,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確認工傷。
五、勞務關系與工傷賠償的區別
跟著包工頭干活的工人,多數屬于勞務關系。這種關系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受傷后需要走民事賠償程序,按責任比例索賠。
賠償金額由法院判決確定。需要收集現場證據、醫療記錄和證人證言。這種情況的賠償標準往往低于工傷待遇。
六、工傷期間的工資標準
停工留薪期間,工資要完全保留。包括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和各類補貼。單位不能扣發任何項目,年終獎也要按比例發放。
工資計算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收入為準。加班費計入工資基數。如果月收入不固定,就按實際月收入的平均值計算。
七、傷殘評定后的待遇變化
完成傷殘等級評定后,原工資待遇停止。改按傷殘等級發放津貼。一級傷殘津貼為工資的90%,每降一級減少5%,十級為7%。
保留勞動關系的,單位要安排適當工作。不能安排的,按月發放傷殘津貼。解除勞動關系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就業補助金。
八、超過停工期的治療費用
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工資停發但醫療繼續。治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需要定期提交醫院的治療證明。
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延長醫療期"。醫療期內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最長24個月,具體時間根據病情確定。
九、維權注意事項
受傷后要立即收集證據。包括事故現場照片、工友證言、醫療記錄。要在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超過時效可能無法索賠。
對認定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有異議的,15日內可申請重新鑒定。仲裁時效為1年,從爭議發生日計算。
十、常見問題處理
臨時工受傷要先確認用工性質。通過工資發放記錄、考勤表等證明勞動關系。無法確認的,建議同時走工傷認定和民事索賠程序。
單位不配合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社保局申請認定。需要提供工作證、工資條等證明材料。社保部門60日內會給出認定結論。
醫療費用墊付問題可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單位未參保的,所有待遇由單位自行承擔。拒不支付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遇到賠償糾紛時,建議先與企業協商。協商不成的,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復雜案件最好委托專業律師處理,注意選擇有工傷案件經驗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