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大多數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的交通事故案件都會通過私了來解決糾紛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就會對雙方進行調解,雙方在交警調解以后也可以私下進行協商,如果沒有涉及到刑事案件,那么雙方可以簽訂賠償協議,再按照一定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的流程處理交通事故,那么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 呢?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 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
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應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
1、查看財產損失情況
發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車、拉緊手制動、關閉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廊燈和后位燈)、設置 警告標志 牌后,雙方當事人簡單查看交通事故財產損失情況。
2、協商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簽訂書面“事故事實”協議
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的“事故基本資料”、“事故事實”,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
3、拍照或標劃位置后撤離現場
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后,各方當事人立即撤離現場。
4、保險報案、協商賠償事宜,簽訂書面賠償協議
當事人撤離現場后,電話告知保險公司后協商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二、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情形
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2、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3、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4、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6、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7、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交通事故私了以后是否可以反悔
一般來講,自愿達成的賠償協議應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履行。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行為是否有效,取決于:一是行為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三是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個方面的條件,應當認定各方當事人簽訂的損害賠償協議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簽訂協議的行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協議的內容應受法律保護。即使賠償數額與法律規定有出入,也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實體權利的處分行為,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各方當事人應受賠償協議的約束,不得“出爾反爾”,隨意反悔。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以后并沒有造成人員的傷亡,也沒有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雙方車主都沒有違法違規的情形,那么就可以對交通事故進行私了,在私了之前要查看各自的財產損失,再協商賠償金額,協商完成以后應當簽訂賠償協議書。
交通事故私了如何處理交通事故私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了處理程序為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
1、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2、查看是否造成人身傷亡,如果沒有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的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3、簽訂賠償協議書,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后已經私了了還有責任嗎有責任。事實上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生活中很多市民對發生交通事故后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先選擇了“私了”,事后又覺得權益沒有得到保障,又再次向公安機關報警。對于以上這種情況,公安機關會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再立案進行處理。同時,公安機關也會根據當事人提供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的線索,盡量收集證據,盡可能準確地認定事故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三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一)調解依據;(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出了交通事故私了 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調解日期。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