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交通事故多久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一般需要10-15個工作日。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報交通事故多久處理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應按下列時限作出報交通事故多久處理 :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交通事故報案后多長時間內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報交通事故多久處理 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一、處理交通事故步驟是報交通事故多久處理 :
1、受理報案;
2、現場處理;
3、責任認定;
4、裁決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6、向法院起訴。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報交通事故多久處理 :
1、死亡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2、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3、住宿費: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40元/天)。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二條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交通事故處理時間多久?不需要也沒必要多做什么,也無需焦慮,耐心等待即可。交通事故后15天,且雙方已經有口頭私報交通事故多久處理 了的事實,報警后,警方大體上也無從調查或無法調查,針對這種情況,警方應該會出一個事故證明。對于民事賠償的爭議,雙方如果都請求警方調解的,警方可以調解,否則只能通過訴訟解決。這其實是最公平的方式,不占人便宜,別人也甭想占便宜,一切以證據說話。
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報交通事故多久處理 :
1、第十二條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報交通事故多久處理 ;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2、第五十條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3、第六十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4、第六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并記錄在案:
(一)在調解期間有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報交通事故多久處理 ;
(二)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的;
(三)一方當事人調解過程中退出調解的。
二、《最高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