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實際賠償額= 傷殘賠償 總額×賠償責任系數×(幾個 傷殘等級 最高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的傷殘賠償指數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 ??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 該國家標準對多等級 傷殘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的計算規定如下: 根據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賠償指數等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處傷殘) 式中:c為傷殘者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的傷殘實際賠償額; ct為傷殘賠償總額; c1為賠償責任系數,即賠償義務主體對造成事故負有責任的程度,0≤c1≤1; ih為傷殘等級最高處的傷殘賠償指數,即多等級傷殘者,最高傷殘等級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即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 對于上述計算公式的通俗表達可以為: 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 ??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 其中“傷殘賠償總額”根據不同地區、不 同居 民(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齡來計算確定,即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責任系數”就是 交通事故 中事故責任方應承擔責任的比例,如對方全責則為100%。 “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是指在幾個傷殘等級中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 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傷殘賠償指數為: 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如兩個十級、一個九級,則其中最高等級為九級,九級的傷殘賠償指數為20%;又如一個五級、一個七級和一個九級,則其中最高等級為五級,五級的傷殘賠償指數為60%。這里需要注意,根據上述的計算公式,在存在幾個傷殘等級的情況下只計算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其他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而是按附加指數計算。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是指在有多個傷殘等級時,由于只計算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其他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而是每增加一處傷殘按另外的賠償比例計算,該賠償比例是附加計算的,因此被稱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用百分比表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ia取值范圍為:0≤ia≤10%,也就是說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必須小于10%。存在一級傷殘時,其他等級被吸收,不計算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和傷殘賠償指數不同。對傷殘賠償指數上述標準有明確規定,不同傷殘等級都有對應比例(指數)。而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則沒有具體規定,不同傷殘等級沒有對應比例(指數)。所以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是在取值范圍內(0≤ia≤10%)由法官自由裁量;有的是五級以下一個固定值,五級以上一個固定值。ia的合理取值應為:二級為10%,三級為9%,四級為8%,五級為7%,六級為6%,七級為5%,八級為4%,九級為3%,十級為2%。 綜上所述,有兩個殘疾計算 賠償金 會按照多個傷殘等級的賠償指數相乘再計算賠償金的,而一級的賠償系數則是100%,十級作為最輕的則為10%,賠償年限一般都是賠償二十年。
交通事故傷殘為一個2級,一個10級如何計算賠償金?您好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傷殘賠償金在不同的省市有不同的賠償標準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如果同一個人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一個二級一個十級,要以二級為準,十級的按照系數疊加進行賠償。如果是兩個人,一個是二級,一個是十級,需要分開計算。
交通事故傷殘傷殘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傷殘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殘疾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系數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規定對于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怎么算根據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你的問題解答如下:一、交通事故中殘疾賠償金的計算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按五年計算。”最高法院該解釋在理論上采取的是“勞動能力喪失說”,根據交通事故傷殘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客觀計算其未來收入的損失。二、其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注:傷殘系數是指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者是傷殘的等級。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進行計算的,也就是說“程度”或“等級”不同,殘疾賠償金也不同。司法實踐中一般將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10%,這樣,傷殘程度越嚴重,殘疾賠償金也越高。
你好 交通事故 多處傷殘評級 是一個級別一算 還是 疊加一起算多等級傷殘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在附錄B-B.2傷殘標準中列出了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賠償金的計算公式為:
C=Ct×C1×(Ih +∑Ia,i)(∑Ia,i ≤10%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I =1,2,3……n,多處傷殘)
式中:
C——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元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系數疊加 ;
Ct——傷殘賠償總額,元;
C1——賠償責任系數,即賠償義務主體對造成事故負有責任的程度,0≤C1≤1;
Ih——傷殘等級最高處的傷殘賠償指數,即多等級傷殘者,最高傷殘等級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即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Ih +∑Ia,i≤100%。
二、簡化表述
對上述公式的解讀過于繁復難懂,其實簡而化之,將公式轉化成文字可以表述為:對傷殘者的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
任何一個非法律專業人員,只要了解了簡化版的公式,都可以套用公式為多等級傷殘者計算其實際賠償額,而非一籌莫展。
其中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附加傷殘等級指數(累加)。
(一)賠償責任系數分別為:
完全責任:100%;
主要責任:90-60%;
同等責任:50%;
次要責任:40-20%;
輕微責任:10%。
(二)傷殘等級賠償指數分別對應為(法定標準):
一級100% 二級90% 三級80% 四級70% 五級60%
六級50% 七級40% 八級30% 九級20% 十級10%
(三)附加傷殘等級賠償指數分別對應為(無法定標準,學術界觀點):
一級10% 二級9% 三級8% 四級7% 五級6%
六級5% 七級4% 八級3% 九級2% 十級1%
(四)限制條件:
1、附加傷殘等級指數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的累加總和以10%為上限,超出的不計。
2、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不得大于100%,即以100%為上限,超出的不計。
三、舉例:
有三個傷殘等級分別為六級、九級、十級
取其最高傷殘等級六級的賠償指數為基本指數:50%
將其低等級的九級、十級賠償指數轉化為附加指數分別為:2%和1%
則其三個傷殘等級的綜合賠償指數為:50%+2%+1%=53%
又假設:
傷殘賠償總額為:100000元;
賠償責任系數為主要責任:80%;
那么傷殘者的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綜合傷殘等級賠償指數
=100000×80%×53%
=4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