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時限是多久
實踐中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交通事故的處理時限也是與當事人的利益掛鉤的,如果能夠很快的進行處理的話,那么也就能節省當事人不少的時間、精力。對此,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我國相關法律中規定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了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時限 ,下面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交通事故處理相關時限為:
一、當場認定、當場調解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當場進行調解。
二、24小時內
1、對交通事故,交通警察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時起24小時內辦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續。決定立案的,應填寫“交通事故立案登記表”,交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審批。
2、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決定,并通知爭議各方。
3、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事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24小時內,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繼續處理的決定。
4、對于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的,交通警察應當在24小時以內對肇事人、其他當事人、證人進行訊(詢)問。
三、1日前
調解參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參加調解的,應當在預定調解時間1日前通知承辦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
四、2日內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2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
2、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2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五、3日內(3日前)
1、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3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
2、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檢驗、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評估結論后3日內另行委托檢驗、鑒定、評估。
3、對接到報案后,經調查不立案的在3日內將不予立案的依據,當事人的權利等事項,送達報警人。
4、對需要檢驗、鑒定的,應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3日內提交“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
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調卷公函后,應當在3日內或者按照其時限要求,將交通事故案件調查材料正本移交給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
6、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于調解時間3日前通知當事人。
六、5日內
1、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5日內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2、檢驗、鑒定完成后5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七、7日(7日內、7日后)
1、對未知名尸體,7日內無人認領或身份無法確定,應當及時在地(市)級報紙上刊登啟示。
2、交通警察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7日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獲案件后7日內,向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提交“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
八、10日(10日內,10日后)
1、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后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
2、檢驗、鑒定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10日。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3、報紙刊登未知名尸體認尸啟事,登報后10日仍無人認領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處理尸體。
4、檢驗完成后,應當通知死者親屬在10日內辦理喪葬事宜。
5、對棄車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10日后仍不領取(事故車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條的規定處理。
6、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逃逸人和車輛后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未查獲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可以在接到書面申請后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7、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8、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10日。造成人員死亡的,從喪葬結束之日起開始;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九、14日(兩周)
對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從立為刑事案件之日起經兩周工作未能抓獲,符合刑事拘留條件的,按照規定辦理上網通輯手續。
十、20日內
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10日。
十一、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至作出處罰決定為止。
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需要吊銷當事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移送案件之前,由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決定。
十二、1年(一年后)
對未知名尸體的骨灰存放一年,存放證留檔備查,一年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殯葬部門處理骨灰。
十三、交通事故案卷保管期限
1、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為2年。
2、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為5年。
3、致人傷殘、死亡1—2人和涉外交通事故:保管期為20年。
4、對交通肇事逃逸人員吊銷駕駛證處罰的,使(領)館官員、使(領)館車輛發生死亡1人以上及其他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永久保管。
十四、“1日”、“2日”、“3日”、“5日”、“10日”、“20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節假日 。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時限是多久 @2019
最快多久才能去處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處理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的期限是5-20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幾天可以處理?一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如果是輕微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的交通事故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雙方可以協商解決。這種比較快。
二、如果發生了較嚴重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的交通事故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報警處理。交警會在法定的時間內,出具責任認定書。一般十天內,責任認定書就能出來。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汽車等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輛造成的人員死、傷或物損事件。
交通事故在廣義上還可包括鐵路機車車輛、船舶、飛機造成的事故,但習慣上僅指公路運輸和城市交通中車輛造成的事故。
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中國規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損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損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為事故。
交通事故幾天處理完成1.交通事故要處理幾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勘驗、檢查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應當自調查交通事故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證明。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自收到交通事故證明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調解從喪事辦結之日起開始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從治療結束或者傷殘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因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損失確定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期限為10日。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達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止書,發送給各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下事故的詳細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公安機關應當對車輛、物品的損失進行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公安機關應當指定事故所有人或者主要責任人先行支付受傷人員的醫療費用,并出具傷害鑒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做出責任認定。不滿15天后,向上級事故部門(辦公室)申請重新鑒定。
6.事故雙方當事人的一至二名代表應當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公室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自確認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日。帶上各種發票、票據、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受傷后,從治療結束或傷殘調解開始,為期30天。帶上各種票據、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明等。、重度殘疾人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員贍養證明。
9.死亡的,從確定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日。家屬攜帶各種票據、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庭贍養證明、家屬證明等證明材料。家庭成員不能參與調解委托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證明手續。
10.經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簽字后結案。并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書面文件。
11.調解期滿,經第二次調解仍不能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止調解。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程度是不一樣的,對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十天之內就會處理完畢,但是對于重大的交通事故,這種情況的處理需要很長時間,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保護現場,搶救傷者也是很有必要的。
交通事故幾天內必須處理解答交通事故沒有必須幾天處理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的要求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都是當場處理完畢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然后在十天內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根據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當事人。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交通事故處理需要幾天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有關部門及事故當事人在處理相關事宜時,并不能一直拖著,而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將相關事項處理完畢。
等一切與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處理時間。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管轄權發生爭議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
報請共同上級公安部門指定管轄,上級部門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決定并通知爭議各方部門。
二、未當場報警,事故報警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情況,事故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處理請求之日起10天內提交交通事故的相關證據材料。微信關注國暉律師事務所,掌握更多法律資訊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
三、需要對交通事故當事人生理、精神、尸體、車速等檢驗鑒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需要對交通事故當事人生理、精神、尸體、車速等檢驗鑒定,例如:肇事司機是否屬于醉酒駕車,是否有吸食毒品,是否屬于超速行駛等等,應當在現場勘驗后5日內指派專業鑒定部門進行檢驗鑒定,受派部門應當在20天內完成鑒定,若確需延長需申請相關部門批準;鑒定結果出來后應當在2日內將該結論復印件交送事故當事人;當事人有異議的,可在接到結論后3日內另行委托其事故后要幾天內去快速處理 他有資質機構重新鑒定。
四、事故責任認定時間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從現場勘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若肇事司機逃逸,則自查獲逃逸人或者肇事車輛之日起10內作出責任認定;若不能查獲獲逃逸人或者肇事車輛的,由從當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10內作出責任認定書。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事故調解
公安機關交通事故管理部門對事故損害賠償事宜進行調解的期限為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