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死亡賠償標準
國家賠償法規定的死亡賠償金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自然死亡賠償標準 ,還應當支付其生活費。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自然死亡賠償標準 ;其自然死亡賠償標準 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自然死亡賠償標準 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公民死亡賠償金標準是多少?死亡賠償金自然死亡賠償標準 的規定標準如下:1、如果受害人的家屬向法院起訴的,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按二十年計算自然死亡賠償標準 ;2、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3、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自然死亡賠償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條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