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工傷鑒定程序必須本人來完成。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我國法律規定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工傷認定申請可以工傷職工本人去也可以公司去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公司申請工傷認定可以不需要本人去,但是工傷鑒定必須本人去。工傷鑒定是需要工傷職工本人進行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的,現場還需要對工傷職工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的身份進行核對,所以工傷鑒定程序必須本人來完成。
工傷鑒定要本人去嗎工傷鑒定 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是需要本人親自去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的。 《 工傷保險條例 》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 工傷 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應當進行 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 傷殘等級 ,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 工傷認定 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鑒定需要本人親自到場嗎?工傷認定本人不需要去。職工本人或親屬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在受傷一年內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也可以申請。法律依據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關于工傷鑒定需要本人去嗎?一、關于 工傷鑒定 需要本人去嗎? 工傷傷殘鑒定 一般要本人到鑒定部門進行檢查。工傷傷殘鑒定按現行的規定費用為350元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有 工傷保險 的由工傷保險承擔鑒定費用的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否則由用人單位承擔,原則上需要本人前往 傷殘鑒定 中心進行傷殘鑒定的。特殊情況需向 勞動能力鑒定 中心申請的。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 工傷 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 停工留薪期 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 傷殘 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二、做工傷傷殘鑒定的步驟是什么? 1、申請 當事人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鑒定申請.鑒定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鑒定申請書, 職業病 診斷病歷記錄,診斷證明書,鑒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審核 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收到當事人的鑒定申請后,要對其提供的與鑒定有關的資料進行審核,看有關材料是否齊備、有效.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對材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全的,通知當事人進行補充.必要時由第三方對患者進行體檢或提取相關現場 證據 .當事人應當按照鑒定委員會的要求,予以配合。 3、組織鑒定 參加職業病診斷鑒定的專家,由申請鑒定的當事人在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的主持下,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當事人也可以委托職業病診斷鑒定辦事機構抽取專家,組成 職業病鑒定 委員會,鑒定委員會通過審閱鑒定資料,綜合分析,作出鑒定結論.鑒定意見不一致時,應當予以注明。 4、出具鑒定書 鑒定書的內容應當包括:被鑒定人的職業接觸史;作業場所監測數據和有關檢查資料等一般情況;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的主要爭議以及鑒定結論和鑒定時間,鑒定書必須由所有參加鑒定的成員共同簽署,并加蓋鑒定委員會公章。 三、工傷鑒定多久出結果? 1、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做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2、一般來說,申請人可以在參加完勞動能力鑒定面檢后三周左右持本人 身份證 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領取鑒定結論,也可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已郵寄的方式書面送達鑒定結論。 由此可見,只要員工本人不是特殊情況不能到鑒定中心的都需要本人前去,在提交工傷鑒定申請的時候,可以委托給家屬或者 代理 人遞交相關的申請書跟材料,但是,鑒定活動一旦開始,肯定是需要員工本人配合檢查的。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也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予以申請。
工傷認定需要本人去嗎工傷認定不需要本人去。工傷認定申請可以個人去也可以公司去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公司申請工傷認定可以不需要本人去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工傷鑒定必須本人去。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根據鑒定結果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時效1年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可以自己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本人去嗎申請工傷認定不需要職工本人去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職工本人或親屬在受傷一年內都可以申請。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規定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工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工傷鑒定用不用本人去 他證明材料;(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