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喪葬費申報
喪葬費在哪里領北京喪葬費申報 ,怎樣辦理?對于喪葬費北京喪葬費申報 我們又稱為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是作為參加職工社保的職工應該享受的一種待遇,即凡是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不管是在職的還是退休的,死亡以后都會享受喪葬補助金的待遇。
喪葬補助金的領取分為兩種方式。一是在崗職工死亡后的喪葬補助金;二是退休職工死亡以后的喪葬補助金。我們統稱為死亡待遇。繳納了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死亡待遇除了喪葬補助金以外,還要享受撫恤金待遇。雖然同是死亡待遇,在崗職工和退休職工死亡以后還是有差別的。這種差別主要體現在非因工死亡和因工死亡兩個方面。
作為在崗職工來講,既有因工死亡也有非因工死亡兩種情況。對于因工死亡的人員,需要按照因工死亡的待遇標準來發放喪葬補助金。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的差別是非常巨大的。因工死亡主要看是符合工傷認定的標準,工傷主要是指在工作崗位上死亡或是因為工傷事故而死亡,視同工傷包含了三種情況,即一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是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或是死亡的;三是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通過工傷認定,如果符合因工死亡或是視同為工傷死亡的人員,享受工傷死亡的待遇,工傷死亡的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區6個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在用人單位計算死亡待遇時,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辦理,繳納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單位,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領取手續的辦理由用人單位協助家屬到當地社保局辦理。
非因工死亡的人員的喪葬補助金,既包含了在崗職工,也包含了退休人員。對于在崗職工來講,喪葬補助金的辦理由用人單位協助死者家屬辦理,由于喪葬補助金是由社保部門來支付,屬于 社會 保險待遇的一種形式,辦理的地點還是參保地所在的社保局;退休人員因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由家屬負責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門辦理。辦理時需要提交死亡的醫學證明、身份證明、火化證明和村社或是社區出具與死亡人員關系的證明等。非因工死亡由于屬于自然死亡或是因病死亡,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是比較低的,像重慶等地是每人2000元,有的地方時是每人3000元,也有的是1500元。除了喪葬補助金以外,還要注意同時辦理撫恤金,撫恤金才是補助的大頭,一般最高的是按照本人養老金或是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5個月的標準進行補助。
綜上所述,喪葬補助金是屬于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以后死亡的一種待遇,不管是在崗職工還是退休職工,只要死亡以后都會享受,只是在崗職工要分為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兩種情況,退休職工基本上都是屬于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的標準差別是非常大的,都是到參保地或是退休地的社保部門辦理。
如果已經退休請到社保局領;如果還未退休就去原工作單位領。具體辦理和喪葬費標準各省都不盡相同,請到所涉及的單位或部門一問便知!
將死者死亡證明,火化證,有單位的去原單位申辦理。要委托一個經辦人,其他直接親人(如是老人,他的全部子女簽名化押)。近期是領15個月的基本工資,為喪藏補償金。是其他人員就到社保喪葬辦公室去按規定結賬。
很多繳納社保的人,由于對社保知識匱乏,不知道找誰去領喪葬費,怎么辦理?作為一名企業負責社保和退休管理工作的HR,要提醒你:喪葬費的支付主體是社保基金,屬于社保對死者提供的一種死亡待遇。除此以外,職工家屬還可以申領撫恤金、繼承死亡職工的個人賬戶剩余儲存額。根據死亡人員的參保狀態,喪葬費待遇的領取方式可分為以下2種:一是參保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二是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死亡時的參保狀態不同,待遇支付標準也略有差異。 下面結合問題,為大家普及一下喪葬費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誰可以領喪葬費,應該由誰來支付?
1.喪葬費的領取資格。 參加社保繳費的職工或者已經辦理退休的職工,死亡以后,可以領取喪葬費。一般為死者的繼承人(家屬),負責辦理喪葬費的領取手續。
2.喪葬費的支付主體。 過去喪葬費,由企業支付。后來隨著社保基金的發展,逐漸改為統一由社保統籌基金來支付,單位負責配合職工家屬辦理相關手續,出具有關證明(比如:職工人事檔案、親屬關系證明等)。
二、喪葬費的領取標準是什么,如何領取喪葬費?
國家關于喪葬費的領取,沒有統一的標準,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支付標準。另外,除了喪葬費以外,還可以申領撫恤金、辦理個人賬戶儲存額繼承。下面以吉林省喪葬費等死亡待遇領取為例,僅供參考。
(一)喪葬費等死亡待遇的領取標準
1.參保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由統籌基金發放喪葬補助金標準為1200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撫恤金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40%為基數,按10個月計發;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撫恤金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為基數,按比例計發。另外,家屬可以申請辦理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退付手續。
2.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由統籌基金發放喪葬補助金1200元,并以退休人員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10個月為其遺屬發放撫恤金;供養直系親屬3人以上的,按12個月標準發放。另外,家屬可以根據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申請辦理剩余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付手續。
(二)如何申領喪葬費等死亡待遇
現在喪葬費等死亡待遇的辦理已經簡化了,一般需提供以下要件:
1.逝者身份證原件/戶籍注銷證明。
2.死亡證明。
3.火化收據。
4.經辦人員身份證原件(親朋即可)。
5.逝者生前領取養老待遇銀行卡/折。
綜上所述
1.喪葬費的領取地點,是當地的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由社保統籌基金統一支付。個人攜帶所需材料,到社保部門的喪葬費業務窗口申請辦理即可。
2.對于參保職工和退休職工,死亡以后,除了領取喪葬費以外,還可以申請撫恤金,辦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手續。
3.關于退休待遇的申領標準,全國各地略有差異,具體以當地社保部門要求為準。一定要提前問好,以免漏掉本應該申領的待遇。
職工死亡以后,有關部門會要求職工家屬出具親屬關系證明,以此來確定繼承人。比如:“證明母子關系證明”等等。而這些證明,一般要求單位來出具。對于這些奇葩的證明,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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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在哪里領,怎樣辦理?
一般來講,喪葬費需要死者的近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持相關證明辦理。
如果是在職人員,需要死者的近親屬持火化證、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一戶的持戶口本、配偶持結婚證亦可)到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辦理。
如果是離退休人員,需要死者的近親屬持上述證明到當地社保局辦理。
如果死者的近親屬并非一人,需要共同推舉一個代表前去辦理。
有單位的把資料交給人事處或人力資源部的人去辦就可以了,沒單位的自己去社保局辦理,帶好相關證明,如火化證 死亡證 銀行存折復印件等等。企業和 社會 投保人員按當地平均工資發放十個月的,事業單位發放20個月,機關單位發放40個月
樓主你好,喪葬費在哪里領取?怎么樣辦理呢?喪葬費的領取主要是針對于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群,可以獲得相應的喪葬費,當然除了喪葬費之外還有一部分撫恤金的待遇,那么這兩者相加大概有個幾萬塊錢左右,各個地區的規定是有所不同,整體來講,平均的這個中位數大概也就是在幾萬塊錢左右。
那么很明顯它是針對于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群體所建立的相關的費用,所以也就意味著喪葬費是通過社保部門來給予撥付的,只要是你正常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無論是屬于正在繳費的在職群體,還是屬于已經退休的退休群體,那么都可以依法獲得相應的喪葬費的待遇,這是毫無疑問的。只不過就是喪葬費待遇的高低,一方面取決于你所在地區的這個 社會 平均工資,另外一方面還要考慮你所在地區的平均養老金的待遇。
所以對于待遇比較高的地區,那么喪葬費的待遇水平相對來說也會更高一些,反之待遇比較低的地區,那么喪葬費的待遇水平相對來說也就會更低一些,至于這個怎么樣辦理怎么樣領取,主要是要根據相應的流程,那么我們死亡人或者說是因病或者是某種原因造成的結果,那么就會要依法去申報,通過社保部門來進行申報,申報,處理完成之后,那么就可以享受到喪葬費的待遇了。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今年由于疫情的影響,農村逝去的人火化有了新的規定: 不論是在醫院死亡還是在家中死亡的人,必須由近親屬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經醫生鑒定不是因為疫病已死亡,,才能在醫院開死亡證明書,才能到火葬場火化。
火化后一個月內到社保部門申請喪葬補助金,必須帶死亡人口所在的戶口薄,死者身份證件,火化證明,申辦者的身份證,申辦者的銀行卡 復印件 ,在社保大廳就可以申領。農村一般補貼是800元。
這里有一個誤區大家一定要注意:死者生前在銀行有存款的,要及時變更存款人信息,銀行也許能通融變更到配偶名下或者子女名下,要是親屬太多,子女扯皮推諉的,就要公證了, 或者沒有變更存款信息就到派出所注銷戶口的,也要公證,程序不是一般的麻煩,還要花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更多的人!
是這樣的,對于參與了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來說,無論是在職還是退休,如果出現死亡,那么家屬是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的。這筆錢可能各地發放標準不一樣,而且也跟單位性質有關系。
一般來說,喪葬費的標準也就是幾千塊錢左右,相對撫恤金要少很多,比如說重慶的喪葬費為2000塊錢,北京的喪葬費為5000元,等等。而撫恤金的話,有的是跟養老金待遇掛鉤,有的地方是直接跟當地 社會 平均工資掛鉤。比如山東,職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發給20個月的上一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資;而非因工死亡或是生病死亡的,一次性發10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再比如江西,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撫恤金為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10個月的平均基本養老金。
那么怎么去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呢?在參保人死亡后第一時間去辦理養老金停發手續,然后攜帶死亡證明、火化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以及跟死者的關系證明材料,到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就可以了。
@社保當家,感謝你的閱讀。
喪葬費是社保基金給予參保人員死亡后的一次性補助,因此又被稱為喪葬補助金。
很多遺屬因為缺乏對社保的了解,在家屬死亡后不知道能享受哪些待遇,所以會錯過喪葬費、撫恤金甚至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的繼承,這對遺屬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只要參保人員去世就可以由法定繼承人領取喪葬費 ,也就是說死亡時在職或者已退休狀態的參保人員遺屬均可以領取喪葬費;參保人因病死亡、非因工死亡或者因工死亡的,遺屬均可以領取喪葬費。 只不過死亡時參保狀態不一樣、死亡原因不一樣則領取的喪葬費金額存在差別,而且各地社保部門執行喪葬費的標準上也不一樣,有的是定額發放,有的則是根據職工工資水平、養老金水平的高低來發放。
領取喪葬費的主體是誰,由誰支付?
喪葬費根據參保的社保不同又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參保“城鄉居民社保”的城鄉無業人員,二是參保“城鎮職工社保”的企事業人員。
目前參保“城鄉居民社保”的人員是否在死亡后能由遺屬領取喪葬費是不一定的,有的地區不設有喪葬費,而有的地區則同參保“城鎮職工社保”的人員一樣設有喪葬費。 比如內蒙古赤峰市就規定:“2019年1月1日起,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參保人員,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區規定的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一次性發放12個月”。
所以下文我們著重討論參保“城鎮職工社保”的人員喪葬費的相關細則。
1.喪葬費的由誰領取? 參保人員死亡后,遺屬能享受的待遇包括喪葬費、撫恤金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的繼承,以上項目的領取人均為去世人員的法定繼承人。
2.喪葬費由誰負責支付? 之前的時候喪葬費是由用人單位負責支付,后來隨著社保基金的統籌,喪葬費開始由社保基金支付,而用人單位負責協助遺屬提供相關的申報資料,比如人事檔案和關系證明等。
喪葬費在哪領取,能領取多少,如何辦理?
首先能確認一點的是各地喪葬費的申領地點都是當地的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 ,遺屬攜帶相關的申領資料去當地政府服務窗口走申報、審核、發放程序就可以了。
關于“能領取多少”的問題不好確定 ,因為各地執行的發放標準不一,各地根據自身情況有很大的自主性,有的地區是按照定額發放,有的地區則是執行N個月的職工月均工資或者月均養老金。
比如以山東省為例,對于參保城鎮職工社保的,無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不分職務級別, 喪葬費的統一執行標準是1000元/人。
雖然山東省在執行喪葬費上的標準并不高,但是遺屬還可以領取撫恤金和生活困難補助:
撫恤金的執行標準是 因工死亡的 ,其遺屬可以一次性申領20個月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一次性申領10個月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另外對于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的,根據地區不同可以領取不同水平的生活困難補助: 一類地區每月460元、二類地區每月410元、三類地區每月360元。
三:如何辦理:
一般社保部門需要遺屬或者死者生前單位提供以下資料:
1.死亡證明、火化證明(部分少數民族無需提供)
2.戶籍注銷證明;
3.申領人相關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
有的還需要申領人提供社區或是村社出具的與死者關系證明,以證明申領人為合法繼承人。
注意: 各地社保部門所需要的資料存在差別,具體先咨詢社保窗口,一些資料可能需要死者生前單位協助提供。
結語:
從以上所述,關于喪葬費我們可以歸結為以下幾個要點:
1.喪葬費的發放主體是社保基金,領取主體是死者遺屬,即合法繼承人;
2.各地執行喪葬費的標準不一,有的定額支付,有的則是執行N個月的職工月均工資或者月均養老金,總體來說差別較大。
3.關于申領資料:各地社保部門要求不一,一定要提前咨詢,避免漏掉一些必須資料。
北京人社喪葬費怎么操作?拿著死亡證明和火葬場開北京喪葬費申報 的火葬證明以及戶口本到人社局去領取喪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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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北京喪葬費如何辦理?如何領取?具有本市戶籍、且未享受北京喪葬費申報 我市喪葬補助費待遇北京喪葬費申報 的居民,享受喪葬補貼。符合規定的死亡人員,經公安派出所注銷戶口后,由經辦人到亡者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申請喪葬補貼。喪葬費用實行定額補貼,標準為5000元。申請喪葬補貼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居民喪葬補貼申請表》(一式三聯)北京喪葬費申報 ;
2、經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亡者已加蓋死亡(戶口專用章)章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信》;
4、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實行土葬的少數民族居民、非火化區居民提供死亡證明或街道、鄉鎮土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擴展資料:
北京市不列入喪葬費補貼范圍:
1、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
2、企業在職人員及在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內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3、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
4、已在外地領取喪葬補助的人員。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政府官網-法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