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他補助費用)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免征個人所得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2、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3、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4、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p>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免稅所得怎么計算首先計算出應納稅額部分:經濟補償金-社平工資3倍=應納稅額部分即:600000-181305=418695。然后根據應納稅額、工作年限,套用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計算出單年經濟補償金個人應繳納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的個稅:(應納稅額/工作年限(超過12年按12年計算-免征額50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法律分析
以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標準(居民個人所得綜合所得,每一納稅年度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他扣除后的余額)
1級:不超過3.6萬元的,3%
2級:超過3.6萬元至14.4萬元的部分,10%
3級:超過14.4萬元至30萬元的部分,20%
4級:超過30萬元至42萬元的部分,25%
5級:超過42萬元至66萬元的部分,30%
6級:超過66萬元至96萬元的部分,35%
7級:超過96萬元的部分,45%
綜合上面所說的,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滿足“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條件的情形下,是要繳納個稅的,計稅方法是納入當年綜合所得,按綜合所得稅率計算個稅。
1、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
2、解除勞動合同的上一個月個人負擔的社保費。
(1)計算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如未超過,則不納稅,沈陽市上年度的職工平均工資為38553元,3倍的數額為115659元。
(2)計算月工資薪金,按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進行平均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3)扣除當月保險費之后與扣除標準進行比較,如未超過扣除標準,不納稅;
(4)超過扣除標準,計算每月個人所得稅;
(5)計算應納稅總額,為每月應繳納個稅金額與工作年限的乘積(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以上就是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個稅的計算內容。實踐中,并不是任何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都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這點是各位需要注意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次性補償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一、正面回答
以個人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二、分析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三、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應注意什么問題
1、關于工資所得個稅與經濟補償金個稅是否合并計算的問題。
2、關于因勞動合同終止所取得的經濟補金的個稅計算。
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個稅?(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他補助費用)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1、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2、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3、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4、個人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5、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償個人所得稅。以上內容就是小編針對“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個稅”這個問題,給大家做的相關分析。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發給勞動者的補償,該補償金如果低于當時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就可以享受免稅,相反,如果該一次性補償金的數額高于3倍的量,就應該按照規定繳納相應的稅收。
經濟補償金個稅怎么計算經濟補償金個人所得稅計算:經濟補償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的部分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免征個人所得稅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經濟補償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一款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經濟補償金是指在勞動者無過失的情況下,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經濟補償金計算方法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
(一)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逼渲幸幎藢Ω呤杖雱趧诱咧Ц督洕a償金的限制,即從工作年限和月工資基數兩個方面限制了高收入勞動者所得的經濟補償金數額。
(二)關于工作年限的計算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0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01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5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暖應予支持。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屬于“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
1、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以組織委派或任命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調動;
3、因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工作調動;
4、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
5、其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個稅計算器 他合理情形。
(三)關于工資標準的計算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四)關于經濟補償金的分段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97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字曜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11-0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