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申請書內容包括那些
1、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地址、電話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請求事項道路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事實和理由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簡要事故簡要經過,簡要概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所作的事故責任認定,以及傷殘情況。
2、法律依據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二、交通事故進行傷殘認定有哪些步驟
交通事故進行傷殘認定的步驟有:
1、接受檢驗、鑒定、評估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
2、公安交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給當事人;
3、當事人提異議;
4、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
5、制作評定書;
6、作出鑒定結論。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怎么寫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的申請書寫要求為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需要寫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并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提交即可。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評殘申請書怎么寫交通事故評殘申請書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的內容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地址、電話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請求事項道路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事實和理由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簡要事故簡要經過,簡要概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所作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申請書 的事故責任認定,以及傷殘情況。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第五十條
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間內提出,并預交鑒定費用。逾期不提出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的,視為放棄申請。
對需要鑒定的待證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間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待證事實無法查明的,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