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一、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有那些 交通事故 賠償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的項目包括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 醫療費 、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護理費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 喪葬費 、死亡補償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前款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計算 1、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 死亡賠償金 如要按城市標準計算,受害人要么是城鎮戶口,要么是連續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 2、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死亡賠償金是結合受害人的身份來確定, 賠償標準 訂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第二等,農村居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3、普遍的以戶籍為準,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戶籍的,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 在同一個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標準來賠償,應該說有問題,但這是規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死亡賠償采取的是“ 繼承 喪失說”理論,確認死亡賠償金是對未來收入的減少的補償,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就業或者安家、定居的情況及其普遍,這部分農村戶籍人員的收入、生活支出與城鎮戶籍的人并無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經常居住地作為適用城鎮標準或農村標準的條件更公平、更切合實際,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計算公式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 (1) 城鎮居民為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2) 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3) 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三、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項目和標準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 傷殘等級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 喪失勞動能力 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 撫養 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特別注意: 1、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 交通事故責任 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2、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3、在事故處理中,財產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4、職工因 交通事故死亡 或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后,職工所在單位還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給予撫恤、勞動保險待遇。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標準是多少?(一)死亡賠償金(補助費)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的概念 死亡賠償金,也稱死亡補償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死者家屬的一定數量的賠償。受害人的死亡給其家庭以及其親人帶來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損失,是對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他人利益的一種嚴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后果,應當給予賠償。死亡補償費不是對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賠償,生命無價,也無法予以賠償。立法上設立死亡補償費的 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屬的生活,撫慰死者家屬所遭受的精神創傷,彌補死者家屬所受到的相應的財產損失。 (二)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9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匕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根據上述規定,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根據受害人年齡的不同而賠償年限有異,但都是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為標準進行計算的。受訴法院所在地與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按照當地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下面以不滿六十周歲的受害人為例進行說明。 其計算公式為: 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標準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標準
交通事故的發生對于受害者來說一般意味著的可能是傷害和死亡兩種結果,對于受害者的家人來說一般的打擊不僅僅是自己的家人受到了傷害還有可能面臨的是自己的家人離世這一噩耗。在自己的家人受到傷害之后可能一般會有很多的人向法院申請死亡賠償金。那么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標準 是怎么樣關于死的呢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接下來就有的我為大家來解答一下相關問題。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標準
1、喪葬費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
4、精神損失費。
5、其他的還有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具體數額各地不一樣,需要根據責任、戶口、被撫養人人數及年齡、當地生活水平、保險等綜合計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均為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歲以下和75周歲以上的均補償5年。
二、交強險的理賠項目包括哪些?
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保險賠償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的賠償項目還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項目還要增加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三、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計算
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1、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20年
2、60-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20-(實際年齡-60)]
3、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居純收入)x5年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標準 @2019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算?這個是要根據死者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的年齡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以及死者所在省份來計算的。
首先說年齡,死亡賠償金一般是計算20年,但是超過60歲周的,超過一年減少一年,不過最少要賠償五年。
然后說標準,標準是受訴法院上一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這個每個省份的標準是不一樣的,需要知道具體的省份才知道這個收入是多少。
然后說責任,這個死亡賠償金是要按照事故的責任來賠償的,當然,交強險的范圍內是不看責任的,但是超過交強險的部分是要看責任的,按照責任比例來賠償。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標準是多少1、 喪葬費 :上年度年該地區社會平均 工資 ×6個月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 2、 死亡賠償金 :上年度該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鎮)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上年度該地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農村); 3、被 撫養 人生活費 被 扶養 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 喪失勞動能力 又無其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 精神損害 撫慰金 7、財產損失等 以上就是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標準是多少的回答,希望能夠幫到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你。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是多少?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起訴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工資的標準計算20年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6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交通事故保險死亡賠償金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