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被扶養人生活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侵權責任法被扶養人生活費 的侵權責任法被扶養人生活費 ,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16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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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扶養人賠償標準【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被扶養人賠償標準為: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等于傷殘等級乘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乘(18歲減年齡)侵權責任法被扶養人生活費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侵權責任法被扶養人生活費 他生活來源的)等于傷殘等級乘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等于傷殘等級乘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乘(20年減增加歲數);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等于二傷殘等級乘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乘5年。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一條 交通警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侵權責任法被扶養人生活費 ,按照下列程序實施:(一)告知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二)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及理由;(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侵權責任法被扶養人生活費 ,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四)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侵權責任法被扶養人生活費 ,確定各方當事人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五)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案例 關于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賠償 在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中如何計算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侵權責任法被扶養人生活費 ;
2、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侵權責任法被扶養人生活費 ,
最高法院侵權責任法被扶養人生活費 的司法解釋根據客觀計算方法,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采納了系“繼承喪失說”,并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 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2) 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3) 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2)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