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等級
法律分析工傷傷殘等級 :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準按照器官損傷、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工傷傷殘等級 的依賴程度工傷傷殘等級 ,適當考慮由于傷殘引起工傷傷殘等級 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工傷傷殘等級 ,來對工傷傷殘進行綜合判定分級。如果出現合并癥,其致殘等級的評定以鑒定時實際的致殘結局為依據。工傷傷殘等級有十個等級,分別為一至十級。職工可以前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并提交鑒定申請。
法律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的規定,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
1、極重度智能損傷;
2、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3、頸4以上截癱,肌力≤2級;等等。
二級傷殘:
1、重度智能損傷;
2、三肢癱肌力3級;
3、偏癱肌力≤2級;等等。
三級傷殘:
1、精神病性癥狀表現為危險或沖動行為者;
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重度癲癇;等等。
四級傷殘:
1、中度智能損傷;
2、精神病性癥狀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單肢癱肌力≤2級;等等。
五級傷殘:
1、癲痛中度;
2、四肢癱肌力4級;
3、單肢癱肌力3級;等等。
工傷傷殘等級根據相關規定,一級傷殘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工傷傷殘等級 ;意識消失工傷傷殘等級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工傷傷殘等級工傷傷殘等級 的評定標準主要是根據當事人工傷傷殘等級 的傷殘情況和勞動能力來評判。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工傷傷殘等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工傷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如下工傷傷殘等級 :
1、一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以下12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一級工傷或職業病工傷傷殘等級 ;
2、二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以下34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二級工傷或職業病。
3、三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以下37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三級工傷或職業病。
4、四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以下58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四級工傷或職業病
工傷傷殘等級劃分是怎樣的工傷 傷殘等級 劃分 一級 傷殘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傷傷殘等級 ,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工傷傷殘等級 ,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 二級傷殘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工傷傷殘等級 ,僅限于床上或椅上工傷傷殘等級 的活動; 3、不能工作; 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工傷傷殘等級 的活動; 3、明顯職業受限; 4、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職業種類受限; 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3、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降低; 3、不能勝任原工作; 4、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遠距離流動受限; 3、斷續工作; 4、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 工傷保險 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 職業病 防治的法律 法規 ,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 工傷事故 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 工傷 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工傷鑒定傷殘等級是怎么劃分的工傷鑒定傷殘等級劃分:1、一級工傷鑒定標準一級傷殘工傷傷殘等級 的鑒定標準包括:面部重度毀容工傷傷殘等級 ,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內容。2、二級工傷鑒定標準二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3、三級工傷鑒定標準三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4、四級工傷鑒定標準三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腦脊液漏伴有-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等更多內容。5、五級工傷鑒定標準五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并有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毀容標準之一項;脊柱骨折后遺30°以上側彎或后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以電生理檢查為依據)等更多內容。6、六級工傷鑒定標準六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撕脫傷后頭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遺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病(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等更多內容。7、七級工傷鑒定標準七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燒傷后-骨全層缺損≥30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cm2;頸部瘢痕攣縮,影響頸部活動;全身瘢痕面積≥30%;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內容。8、八級工傷鑒定標準八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腦葉切除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面部燒傷植皮≥1/5;面部輕度異物沉著或色素脫失;雙側耳廓部分或一側耳廓大部分缺損等更多內容。9、九級工傷鑒定標準九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者等更多內容。10、十級工傷鑒定標準十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