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傷殘鑒定
向公安機關申請。交通事故訴前傷殘鑒定 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訴前傷殘鑒定 ,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或者向當事人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法律分析
先申請傷殘等級,根據等級計算賠償數額。提交訴訟狀、身份證復印件、訴訟費、有關證據,到法院立案大廳辦理手續。可以找個律師提供幫助。經濟困難就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那里指派的律師不收費。傷殘鑒定的適用范圍包括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如果在啟動訴訟程序時還未做傷殘鑒定的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委托鑒定機構來做相關鑒定。但是要把握時間,以受傷之日起一年之內為宜,尤其是工傷的等級鑒定,必須注意此規定。需要注意的是,工傷事故傷殘如果申請并認定為工傷后,由勞動局委托鑒定中心做工傷鑒定,但是不影響當事人同時在法院起訴侵權人賠償自己,因為我國工傷保險賠償的數額還是有限的。在法院起訴后還要向法院提出申請再次由法院委托做傷殘鑒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訴前傷殘鑒定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訴前傷殘鑒定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民事訴訟先鑒定傷殘還是先起訴?民事訴訟中訴前傷殘鑒定 ,可以先進行傷殘鑒定訴前傷殘鑒定 ,也可以先進行起訴。起訴前訴前傷殘鑒定 的鑒定可由醫患雙方共同委托當地醫學會實施,也可以由醫患一方要求衛生行政部門委托醫學會鑒定。而起訴后,則只能由受訴法院委托。起訴前進行鑒定訴前傷殘鑒定 的好處是,可以減小訴訟風險,避免盲目訴訟。但其巨大風險是提交鑒定的病歷未經法庭質證,可能導致結論不公正。
法院傷殘鑒定程序【法律分析】
1、職工發生工傷訴前傷殘鑒定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2、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4、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訴前傷殘鑒定 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
先起訴還是先鑒定傷殘法律分析:先起訴再申請傷殘鑒定訴前傷殘鑒定 ,可以先就護理費、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作為訴訟請求訴前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出來后訴前傷殘鑒定 ,再具體調整,需要繳納訴訟費的補交即可。 可根據鑒定結果實際情況考慮訴訟解決。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及精神損害賠償。如造成殘疾如則以下賠償項目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具體數額的計算要看相關證據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訴前傷殘鑒定 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