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法院錯判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的案子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法官承擔什么責任?
沒有違法亂紀行為,也不存在玩忽職守的話,原則上不承擔責任。最多是績效考核扣錢。
這是國際通用的規定。因為人不是神,各人對法律的理解也有分歧。這個職業必須要做出判決結果。如果案件一被上級改判就承擔責任,那必然導致沒人敢做決定,或者在判決之前實際上內部請示匯報。那又會導致上訴審理形同虛設,因為下級判決的結果就是上級的意見。
另外還有一點,正因為各人對法律的理解可能有分歧。那么上級改判下級案件,更多的只是因為嘴大吃嘴小,并不一定就真的是上級理解的更對。實際上有很多案件,區里判A,市里改判B,當事人申訴到省里,又判A。若干年后最高提審又判出個C來。
這中間能拖N年,在每個階段,又憑啥說下級理解就是錯的
民事判決,判錯法院應負什么責任如果是當事人認為錯判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了而且是一審的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可以提出上訴;如果是終審的,那么可以通過申請再審,也就是申請審判監督的程序來對錯判的案件進行重新審理。如果法院確實錯判,而且判決結果對當事人自己和家庭的聲譽和財產造成損失,這種情況可以申請賠償,案件屬實時國家會酌情況給予一定的賠償。
法律分析
即使是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其實也不能保證完全就不會出現冤假錯案的情況。有些時候出現錯案可能是有人故意為之,枉顧法律的規定。但有的情況下,可能是當時收集到的證據存在問題,之后也就出現了錯判的情況。法院是個莊嚴而又神圣的地方,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要手段和途徑。但在法院處理諸多案件的過程中,偶爾也會有判錯的情況,一旦法院判錯案的話對當事人會造成比較大的影響和危害。當遇到法院錯判的時候,作為當事人應合理追究責任,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原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原則;依法審查,依程序確認原則;責任自負,罰當其過原則;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等原則去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如是一審案件可上訴,終審可申請審判監督程序即再審程序重新審理。
法律依據
《錯案責任終身追究辦法(試行)》 第七條 各類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關人員錯案責任:(一)違反規定私自辦理案件或內外勾結制造假案的;(二)毀棄、篡改、隱匿、偽造證據或指使、幫助他人作偽證,導致裁判錯誤的;(三)私自制作訴訟、執行文書的,或者制作訴訟文書時,違背合議庭評議結果、審判委員會決定,或者因重大工作過失導致訴訟文書主文錯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四)向合議庭、審判委員會報告案情時故意隱瞞主要證據、重要情節,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導致裁判錯誤的;(五)故意違反法律規定,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罪犯裁定減刑、假釋的;(六)故意違反法律規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執行措施或其他強制措施的,以及因在采取上述措施中有重大工作過失而造成案件當事人、案外人或第三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七)其他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致使裁判、執行結果錯誤或因重大過失致使裁判、執行結果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被審判委員會確認為錯案的。
法官判錯案承擔什么責任?是否有特殊機構來審查?一.法官判錯案需要承擔什么責任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要看具體的原因,不同的原因有不同的結果。
如果法官受賄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了,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到紀檢部門去舉報。
如果法官對法律理解不同、馬虎大意而判錯案件,只有在法院內部的評比考核中會受到一定影響,可能對他的獎金或升遷有影響。
如果法官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法官法》第三十二條 法官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
(二)貪污受賄;
(三)徇私枉法;
(四)刑訊逼供;
(五)隱瞞證據或者偽造證據;
(六)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審判工作秘密;
(七)濫用職權,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玩忽職守,造成錯案或者給當事人造成嚴重損失;
(九)拖延辦案,貽誤工作;
(十)利用職權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十一)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十二)私自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
(十三)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 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 審查法官判錯案的部門有:本院紀檢部門、上級法院、紀委、紀檢監察機關。
法官違法辦案舉報部門:本院紀檢部門;上級法院;紀委;紀檢監察機關。首先在情況不惡劣的情況下先向本院紀檢部門投訴,若在此條件下投訴得不到有效的處理可向上級法院投訴;若情況惡劣當事人可向上級部門例如紀委、紀檢監察機關投訴,以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本院紀檢部門
負責指導本院紀檢、監察工作;對本院工作人員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受理對本院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紀律、法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并按照管理權限進行查處;受理檢察人員不服處分決定的申訴。
2、上級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定,上下級法院之間的關系表述為監督與被監督關系更加準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十七條規定,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受上級人民法院監督。
對于案件本身來說,如果認為法官違法判案,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判決已經生效的,可以申請法院再審予以糾正。
3、紀委
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有權檢查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并且有權批準和改變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對于案件所作的決定。如果所要改變的該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決定,已經得到它的同級黨的委員會的批準,這種改變必須經過它的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批準。
4、紀檢監察機關
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法官判錯案的負了什么責任嗎?這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了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如果他是故意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的,定會按照相關法律程序給予懲罰;如果是法官能力有限,那就沒什么責任了,因為每年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我國重審或者再審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的案子很多,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你見幾個法官丟了烏紗帽了
已生效的法院裁決書有明顯錯誤法官有責任嗎?有責任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但是也會生效。
1.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有關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法官錯判的,既可以給予行政處分,也可以承擔刑事責任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
2.中央政法委規定了司法工作人員辦案終生負責制,法官判錯案,任何時候都可以追究;
3.《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有徇私枉法罪的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遇到法官錯判怎么處理法院錯判可以上訴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如果判決已經生效或者認為終審判決時錯誤的,可以依法提起再審或者申訴申請,要求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第二次審判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所作出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判決和裁定,當事人不服不得再提起上訴,人民法院也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序審理。
法律分析
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對執行機關轉請的有關材料,應進行認真審查,發現原判決確有錯誤的,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原案進行重審,對于罪犯的申訴,也應及時審查,對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有新的證據足以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的;據以定刑量罪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或者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依據之間存在矛盾的;原判決、裁定使用法律有錯誤的。經審查,如果認為判決沒有錯誤的,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應當具函通知移送材料的監獄或其法院判錯案法官的責任 他執行機關;如果認為罪犯的申訴沒有根據的,可以駁回申訴。申訴期間,原判決不得停止執行。根據監獄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監獄和其他執行機關提請處理意見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將處理結果通知要求審查的監獄和其他執行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四十六條 法官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二)隱瞞、偽造、變造、故意損毀證據、案件材料的;(三)泄露國家秘密、審判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四)故意違反法律法規辦理案件的;(五)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結果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六)拖延辦案,貽誤工作的;(七)利用職權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八)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輸送,或者違反有關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九)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十)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法官的處分按照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