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有以下情形導致離婚的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離婚后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重婚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其他重大過錯。此種情形下給予的賠償屬于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嗎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離婚后只有符合法定賠償條件才能請求賠償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有權請求賠償的情形有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方有重婚行為;一方與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他人同居行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行為;一方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有其他重大過錯行為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離婚了是否能要求賠償離婚損害賠償的適用前提是夫妻雙方離婚,這里的離婚不僅包括判決離婚,也包括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時,雙方可就損害賠償進行約定,無約定的,也并不表示放棄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了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協議離婚生效后,無過錯方仍可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判決離婚的,無過錯方需要在起訴離婚的同時提起損害賠償之訴,離婚后不能再主張。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了可以要求賠償嗎離婚可以要求賠償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但是有前提條件,因為《民法典》明確規定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了婚姻一方因為重婚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與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離婚能夠要求賠償嗎離婚賠償具體包括兩部分: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一般是根據實際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的物質損失額度進行賠償,如,收集證據的費用、誤工費、差旅費、醫療費等等進行確定。
精神損害賠償則比較虛幻,沒有確定的數額標準。在判決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時,需要考慮損害程度、侵權程度以及夫妻財產狀況等等來確定。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1000元—3000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可能會比上述賠償要高一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離婚后可以要求賠償嗎 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