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霸占案例
這些錢都被姐妹倆的二叔吞走了死亡賠償金霸占案例 ,并且還拿去建了房子。
一、父親的賠償款
這對姐妹花的父親死亡賠償金霸占案例 ,因為意外去世了當時,因為父親是礦工的緣故,礦上給他們家賠償了一筆錢,這筆錢總共是賠償了40萬元。按理來說,40萬元里面包含了這兩個孩子撫養到18周歲的費用,而這對姐妹花當時沒有成年,所以賠錢的事情是由自家長輩去交涉,但是直到姐妹花長大成人都要嫁人了,姐妹倆都沒有見到這筆錢。那么這筆錢去哪里了呢?
二、賠償款中20萬元被繼母拿走,剩余的錢為二叔拿去建房子
據說這筆錢確實是打到了爺爺的賬戶上,后來爺爺生病了,于是這筆錢就交給家中的老二來管理,這個老二就是姐妹倆的二叔。而據他人所知,二叔在村中建立了一棟比較好看的兩層小樓,總共花費了30萬元。于是姐妹倆當即聯系到二叔,后來發現錢確實在二叔手上,二叔表示自己已經把錢造房子了,將來可以把錢歸還給他們。也就是說,是這位二叔霸占了屬于弟弟的賠償款。
三、以后還錢
這位二叔知道自己無法為自己的行為開脫,于是就只能夠給出一個承諾,說以后會還錢,反正現在是拿不出來了,并且還把剩下的錢存了定期,肯定是不能夠拿給姐妹花。并且他還表示這兩個侄女可以去法院告他。但是現在村干部來到這位二叔家中來解決這個事情,所以二叔沒有辦法推脫,只能夠給這對姐妹花寫下兩張欠條,表示要在三年之內把欠兩位侄女的錢還清。這兩位姐妹懷疑無可奈何,畢竟這是父親的一條生命換來的40萬賠償,沒想到到自己手里卻只剩兩張欠條了。
關于死亡賠償金如何分割的案例?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霸占案例 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割。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死亡賠償金霸占案例 ,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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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對方的財產的確是沒用辦法呀。你要配合法院找到對方的財產呀。
實在沒用辦法你可以根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向法院申請他們公司破產要求用其公司注冊資金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