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信訪人對復核終結意見不服下一步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復查。
信訪人對下列組織、人員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
(三)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四)社會團體或者其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
(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第三十四條信訪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復查。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并予以書面答復。第三十五條信訪人對復查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向復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復核。收到復核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核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核意見。
拓展資料:
信訪人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向復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復核。收到復核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核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核意見。復核機關可以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舉行聽證,經過聽證的復核意見可以依法向社會公示。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復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復核成功后還是原判定該怎么辦不滿意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的話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可以收到認定書三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一般就是向交警支隊申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不滿意以下幾種不能申請:
1、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2、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3、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不簽字對責任認定沒有影響,只要交警部門把認定書送達即視為生效。對于賠償方面:你的車有保險么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有交強險的話,如果財產損失2000以內、醫療費用10000、死亡傷殘100000以內。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責任書不認可怎么辦法律分析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第七十二條 復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申請人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交案卷材料。
如果對責任認定書不認可怎么辦【法律分析】
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當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二、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通過取證、舉證和質證,并闡明理由,盡力推翻同處于證據地位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由法院對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審查判斷并決定取舍,以此來判決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三、信訪程序獲得救濟:交通事故當事人也可以通過信訪程序獲得救濟。依據信訪條例的規定,只有在司法程序進行完畢后,才可以啟動信訪程序。做出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本身并不主動承擔重新認定,而是由上級機關責令重新認定后,予以救濟。所以信訪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當事人獲得法律救濟的機會小的缺憾。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五十二條 尸體檢驗不得在公眾場合進行。為了確定死因需要解剖尸體的,應當征得死者家屬同意。死者家屬不同意解剖尸體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解剖尸體,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由其在解剖尸體通知書上簽名。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解剖尸體通知書上注明。
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結論之后該怎么辦如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結論不服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的,可以向有關機關或者是部門申請行政監督;根據相關規定,公民可以向當地政府提出信訪申請;依法申訴的權利,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或者是工作人員,都有監督和提出建議的權利;公民也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申請撤銷或者是變更交通管理部門做出的責任認定。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做出之后,當事人可以對責任認定書提出復核的建議,一般由原機關對責任認定書進行再次復查核實,一般當事人只有申請復合一次的機會,那么對復核后的結果仍然表示不服,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不合理提出救濟復核以后還不認可怎么辦 :(一)向有關機關或者是部門申請行政監督,當事人對于交通管理部門做出的錯誤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可以向該機關的上級部門申請行政監督,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也可以向相關監察部門申請監督。(二)根據國務院相關條例的規定,公民可以向當地政府提出信訪申請,就有關機關處理相關事項是否依法、有效、正確、及時,所以公民認為交通管理部門做出的責任認定書有錯誤,可以根據有關的道路交通規則以及相關文件條例,向當地政府提出信訪。(三)依法申訴的權利,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或者是工作人員,都有監督和提出建議的權利,如果工作人員或者是國家機關的相關單位在某些事項尚存在違法或者是違紀的行為,公民有向有關的國家機關提出申訴的權利,但是一切的程序應當合法,不得誣陷好人。(四)公民也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申請撤銷或者是變更交通管理部門做出的責任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