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交強險賠付要劃分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由交強險進行賠付醫療費的,要劃分責任的比例,按事故責任承擔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拓展資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根據法律規定,交強險范圍內,只分有責與無責,不分主次責任。交強險賠償后,不足部分,才按責任比例分攤。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確定賠償責任限額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慮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
一、滿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二、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支付能力相適應。
三、參照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了國內其他行業和一些地區賠償標準的有關規定。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交強險賠付不分責任嗎法律分析:交強險是不分主次責任認定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的,換成另外一種說法就是只要是被保險人在車禍之中是否有責任,不管責任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的大小,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的限額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的范圍之內都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強險有責任劃分么交強險作為一種國家強制性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的,帶福利性的保險,是沒有責任劃分的說法的,不管誰的責任,保險公司都應當賠償,這是為了從保護傷者出發的因素考慮的,交強險內,醫療費1萬,財產損失2000,如果醫療費超過了1萬,才按照責任劃分來處理,這只是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我們四川這幾個省這樣做的,現在許多省都在慢慢發生變化,在交強險限額內,不分醫療費和財產損失,傷殘賠償金,就按照總金額一并處理,這樣對傷者來說則更為有利。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貴州省最新交強險賠償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貴州省交強險是否分責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