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單就從您提供的信息來分析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應該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量刑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最終的判決還要綜合考慮認罪態度、是否存在逃逸或者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否給予被害人賠償以及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等諸多因素,為使案件得到更好的處理,建議找律師介入,提供刑事辯護服務。
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重傷二級的賠償方式:2級傷殘殘疾賠償金在16萬左右,其他費用包括護理費,誤工費,假肢更換費用等還不包括在內。
車輛如果上有保險,保險可以承擔部分責任。建議親戚將費用確定后連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一并起訴到法院,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執行其他財產。
交通肇事逃跑使人重傷二級要怎樣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的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肇事逃逸致重傷二級應判幾年刑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吳華靜案中,該女孩子坐同學摩托車回家,其同學應取得合法的駕駛手續(詳見《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吳華靜也應當戴頭盔(詳見《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二人既沒有駕駛Z,也沒有戴頭盔,都應承擔事故的一定責任。
肇事司機發生事故后逃逸,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詳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本案中,吳華靜同學沒有戴頭盔,其同學可能也沒有駕駛Z應該是有明顯過錯的,可以減輕肇事司機一定的責任,因此,本案肇事司機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吳華靜和同學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肇事司機發生事故后逃逸,除承擔民事賠償外,還要被處不低于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重傷二級拒不配合賠償請問可以判多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不配合賠償無所謂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法院可以查封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他所有財產拍賣。
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重傷二級判幾年?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重傷二級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的賠償方式:2級傷殘殘疾賠償金在16萬左右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其他費用包括護理費,誤工費,假肢更換費用等還不包括在內。
車輛如果上有保險,保險可以承擔部分責任。
建議親戚將費用確定后連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一并起訴到法院,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執行其他財產。
在監定的同時應當先分清事故的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責任認定重。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p>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損害賠償重。
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交通肇事逃逸重傷二級 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
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
擴展資料:
構成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構成有三個方面:
(一)主觀方面: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動機是積極的心理活動。
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
因此只有行為人對肇事行為明知,同時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因為從主觀方面來看,在犯罪惡意上是很小的,是對現場后果的害怕所致。
但毫無疑問,其逃逸行為還是直接故意所致。
所以無論何種情形,行為人在逃逸時都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并對逃逸行為有直接的故意,這是行為人的主觀方面。
(二)客觀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
從刑法理論來看,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對行為的客觀方面予以認定。
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是最高院的《解釋》中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基礎上而逃跑的行為。
這就可以明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節來規定的。
也就是說如果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沒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或者雖有交通違規行為但該違規行為與結果沒有因果關系,或者行為人在交通事故中僅負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
或者交通行為在所造成的結果尚未達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標準的,或者在負事故全部責任或主責的情況下僅致1人重傷。
但又不具備酒后駕駛、無執照駕車、無牌照駕車《解釋》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為人事后有逃逸行為,也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