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法律分析:對方不到場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不影響認定書效力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可以按認定書認定責任分配要求對方承擔責任。對方不履行的,可以前往事故發生地法院或對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
一、首先您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查詢對方保險公司的企業信息。
二、前往開具事故認定書的交警大隊,憑事故責任認定書拉出對方車主、駕駛員的信息。
三、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
四、回去等消息。
五、這種情況下可以讓交警出具無法認定的結論。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對方不來處理怎么辦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對方不來處理的辦法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當事人可以就賠償爭議向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賠償義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賠償權利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
(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
(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對方不來如何處理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對方不來的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也會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事故認定書肇事方不來 ,并送達當事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