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解答收到責任認定書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的十天內可以申請調解。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道路事故認定證明十日內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雙方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相關事宜申請調解。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六條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的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引用統計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時的原則進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應當公開進行,但當事人申請不予公開的除外。
發生交通事故可以選擇和解發生交通事故 哪些情況可以選擇和解,一、發生交通事故哪些情況可以選擇和解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并在 事故認定書 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 1.看傷勢情況如果傷的很輕,沒有什么后遺癥,經濟條件沒有什么負擔,和解不失為一項好的選擇。因為可以快速拿到錢,迅速解決問題,錢多幾千少幾千沒有什么關系。如果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你的傷很重,容易產生后遺癥,且有家庭負擔,我們認為通過訴訟比較好,原因:一,很多賠償款項是由保險公司支付的,不必擔心拿不到錢;二,萬一留下后遺癥,將來還可以繼續找他;三,一般通過訴訟所獲得的賠償額比和解所獲得的賠償額高得多,至少在數萬至數倍之間。 2.看對方的支付能力如果對方支付能力差,而且沒有投保,執行上有問題。那么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選擇和解也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二、交通事故是不適用調解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 (一)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二)當事人對 交通事故認定 有異議的; (三)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四)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或者調解未達成協議及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第二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三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什么樣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交通事故調解這些交通事故不適用調解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
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不服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的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
2、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3、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這些情況需要在事故書上載明情況。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不適用調解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車禍后什么時候可以申請損害賠償調解一、車禍后什么時候可以申請損害賠償調解 按照規定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損害賠償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的調解申請時間為收到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 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調解期限是10天針對不同的事故情形,損害賠償調解的起算時間點有所不同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 1、 交通事故 致人 傷殘 的,調解時間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調解時間從規定辦理的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 3、僅造成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調解時間從確定損失之日起計算。 二、發生車禍該怎么調解 1、參與人員: (1)當事人方面: 一般說來,參加調解時當事一方不得超過三人,而可以參加調解的當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 代理 人;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調解 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其中,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 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2)交警方面: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調解。 2、調解程序: (1)介紹交通事故的基本情況; (2)宣讀 交通事故認定書 ; (3)分析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4)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當事人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5)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 和財產損失總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造成 人身損害 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計算。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6)確定賠償方式。 3、調解時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的期限為十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4、調解結果: (1)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調解書,各方當事人簽名,分別送交各方當事人。賠付款由當事人自行交接,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轉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轉交,并在調解書上附記。 (2)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終結書應當載明未達成協議原因。 進行 交通事故調解 ,當事人最好請專業的 交通事故律師 幫忙。因為調解的前提是各方已經就責任認定達成一致,主要就損害賠償糾紛進行調解。而損害賠償具體數額的計算非常繁瑣,借助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的幫忙,可以讓你事半功倍,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