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個人傷殘鑒定怎么做
解答發生交通事故后這樣做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個人傷殘鑒定怎么做 :1、申請人向相關部門進行傷殘鑒定申請交通事故個人傷殘鑒定怎么做 ;2、相關部門受理申請之后交通事故個人傷殘鑒定怎么做 ,委托相關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3、鑒定機構對申請人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鑒定并作出鑒定結論。法律依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4.1鑒定原則應以損傷治療后果或者結局為依據,客觀評價組織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礙程度,科學分析損傷與殘疾之間的因果關系,實事求是地進行鑒定。受傷人員符合兩處以上致殘程度等級者,鑒定意見中應該分別寫明各處的致殘程度等級。4.4致殘等級劃分本標準將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劃分為10個等級,從一級(人體致殘率100%)到十級(人體致殘率10%),每級致殘率相差10%。致殘程度等級劃分依據見附錄A。4.5判斷依據依據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于殘疾引起的社會交往和心理因素影響,綜合判定致殘程度等級。
車禍怎么做傷殘鑒定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個人傷殘鑒定怎么做 :發生交通事故后做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個人傷殘鑒定怎么做 的程序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鑒定申請書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交通事故個人傷殘鑒定怎么做 ,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交通事故個人傷殘鑒定怎么做 ,×片及診斷報告3、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中規定,評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并發癥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后進行鑒定。至少在損傷3個月后進行鑒定----適用于椎體壓縮性或爆裂性骨折(不含脊髓損傷),骨盆骨折后的畸形愈合,肋骨骨折的畸形愈合,心、肺挫傷,肋骨骨折引起的胸膜粘連,肢體骨折未手術且不涉及功能障礙。內固定在位傷殘程度鑒定的時機選擇----內固定物不影響傷殘等級評定的,可按骨折愈合標準選擇鑒定時機。如:肋骨內固定、脊柱骨折內固定、臨床認為不必取出內固定且出具證明(建議意見)的。對肢體鄰近關節的內固定在位可能影響關節功能并需據此關節功能評定傷殘等級的,原則上需取出內固定并經適當功能鍛煉2個月以上方能進行鑒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鑒定:1、內固定在位符合標準中鑒定技術規范或條款規定情形的;2、因年齡(60周歲以上)、身體等原因,為避免可能的手術風險,被鑒定人書面申請或臨床出具不宜取出證明(建議意見)的;3、雙方當事人同意根據現狀進行鑒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交通事故怎么做傷殘鑒定1、受害人方自行選擇法院認可交通事故個人傷殘鑒定怎么做 的鑒定機構進行 傷殘 評定。 根據交通事故個人傷殘鑒定怎么做 我們的辦案經驗交通事故個人傷殘鑒定怎么做 ,當事人自行委托評定的,對方有時不會認可,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請 傷殘等級 評定。所以,當事人自行委托評定,要考慮對方能否接受。 2、申請人民法院委托評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訴時申請法院委托有資質機構對傷殘情況進行評定。對該評定結果,如無特殊情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請后一般先征求雙方意見,如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選定評定機構的,則由該機構評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機構進行評定。這種情況下 傷殘鑒定 結論很難被推翻,如果對受害者一方不利,則會造成極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