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傷殘鑒定是在治療終結后就可以鑒定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終結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的判斷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就是病情穩定,可以出院。這個鑒定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的時間,鑒定機構會根據傷者的病情結合法律規定判斷。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中第2.7條規定“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由于損傷部位及性質不同,“治療終結”的時間也不一樣。具體如下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
1、 以原發性損傷后果為依據評殘的,在傷后1~3個月進行,如組織、器官、肢體缺損,器官切除、修補,顱骨、頜骨、肋骨缺損及牙齒脫落。
2、對于影響容貌,遺留聽力與視力障礙,組織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傷后3~6個月進行。
3、對于遺留肢體功能障礙的宜在傷后6~9個月進行。
4、 對于顱腦損傷后的智力缺損與精神障礙,顱腦損傷致癲癇,語言功能障礙,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礙,神經損傷致肢體癱瘓的宜在傷后6~12個月進行。 對于傷者原有傷病,因事故而誘發或癥狀加重的,不應作為評定時機的限定條件。
傷殘鑒定在什么時候做最好,病情穩定后做和痊愈后做有傷殘鑒定是在治療終結后就可以鑒定,終結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的判斷,就是病情穩定,可以出院。這個鑒定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的時間,鑒定機構會根據傷者的病情結合法律規定判斷。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中第2.7條規定“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由于損傷部位及性質不同,“治療終結”的時間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1、 以原發性損傷后果為依據評殘的,在傷后1~3個月進行,如組織、器官、肢體缺損,器官切除、修補,顱骨、頜骨、肋骨缺損及牙齒脫落。
2、對于影響容貌,遺留聽力與視力障礙,組織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傷后3~6個月進行。
3、對于遺留肢體功能障礙的宜在傷后6~9個月進行。
4、 對于顱腦損傷后的智力缺損與精神障礙,顱腦損傷致癲癇,語言功能障礙,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礙,神經損傷致肢體癱瘓的宜在傷后6~12個月進行。 對于傷者原有傷病,因事故而誘發或癥狀加重的,不應作為評定時機的限定條件。
傷殘鑒定時間一般是什么時候傷殘鑒定是在治療終結后就可以鑒定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終結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的判斷,就是病情穩定,可以出院。這個鑒定的時間,鑒定機構會根據傷者的病情結合法律規定判斷。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中第2.7條規定“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由于損傷部位及性質不同,“治療終結”的時間也不一樣。具體如下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
1、 以原發性損傷后果為依據評殘的,在傷后1~3個月進行,如組織、器官、肢體缺損,器官切除、修補,顱骨、頜骨、肋骨缺損及牙齒脫落。
2、對于影響容貌,遺留聽力與視力障礙,組織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傷后3~6個月進行。
3、對于遺留肢體功能障礙的宜在傷后6~9個月進行。
4、 對于顱腦損傷后的智力缺損與精神障礙,顱腦損傷致癲癇,語言功能障礙,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礙,神經損傷致肢體癱瘓的宜在傷后6~12個月進行。 對于傷者原有傷病,因事故而誘發或癥狀加重的,不應作為評定時機的限定條件。
傷殘鑒定一般什么時候做一般醫療終結3個月以后就可評定傷殘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了,但是有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
根據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號發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什么時間評殘為好 :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擴展資料:
注意
1.對于損傷可能導致并發癥和后遺癥的,如涉及中樞或周圍神經系統損害、視聽功能障礙、關節功能障礙、毀容、可能出現并發癥影響鑒定結論的,在并發癥和后遺癥沒有確定之前,委托傷殘鑒定的時間不宜過早,否則,傷殘鑒定的等級低于實際的等級,對傷者不利。
2.對于損傷不可能導致并發癥和后遺癥的,有些人認為委托傷殘鑒定的時間應在治療終結即出院后馬上進行,因為有些疾病隨著時間推移,會導致傷殘級別降低,甚至達不到傷殘級別了,這是不對的,評殘主要看的是你恢復的情況還有醫治醫院的病歷等材料,與恢復時間無關。
3.對需要做第二次手術的傷者,第二次手術結束也就是體內沒有鋼板或者鋼針才算是治療完全結束,應該在第二次手術結束之后進行評殘,否則沒有評殘資格。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傷殘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