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騎自行車導致自己死亡
據報道兒童騎自行車導致自己死亡 ,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個未滿12歲的男孩解開兒童騎自行車導致自己死亡 了一輛無人管理的ofo共享單車機械鎖,在騎行路上與上海弘茂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客車相撞,被卷進車底最終導致死亡。
這也是國內首起12歲以下兒童騎行共享單車死亡事故。
根據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上海弘茂汽車租賃有限公司駕駛員王某疏于觀察路況,未確認安全通行,負本起事故次要責任;靜安區交警認為,該男孩未滿12周歲,駕駛自行車在道路上逆向行駛,且疏于觀察路況,未確認安全通行,負本起事故主要責任。
據中國青年網消息,2017年7月初,該男孩父母將肇事司機及車輛所屬的上海弘茂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及相關保險公司起訴至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
據界面消息,7月19日,該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為被告,并調整了訴訟請求,要求其共同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并共索賠878萬元,以及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機械密碼鎖具并更換為更安全的鎖具。
原告律師張黔林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周歲,而ofo小黃車對投放于公共開放場所的車輛疏于看管,該自行車車輛之上也無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騎行的提示;且該車輛上安裝的機械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用戶還車時并不需要上鎖,只需在App上點擊“結束行程”即可;其次,即使還車上鎖,也會有不少用戶未將密碼打亂,一按即開;即使密碼被打亂,網絡上也流傳共享單車聽聲解鎖秘訣。
這種機械鎖的密碼是固定的,也就是說只要兒童騎自行車導致自己死亡 你用完車,不打亂密碼,后面的人就可以免費使用。這種漏洞會直接導致許多兒童在沒有身份認證的情況下,仍然可以使用單車。
事實上,在上述事件發生后的2天內,ofo就曾發布官方聲明,表示將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機制,從源頭上杜絕12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單車,從而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ofo上海相關負責人事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今后新用戶認證時,平臺會屏蔽掉12歲以下用戶。對于車鎖易打開的問題,ofo表示已推出帶有動態密碼的全新智能鎖,杜絕非法使用。
然而在其發表聲明之后,仍然有類似解鎖事件發生。
2017年6月18日,河南鄭州也發生一起未成年人騎小黃車摔倒身亡的事故。據河南省公安廳官方微博消息,該男孩年齡為十二三歲,破解了ofo小黃車機械鎖的密碼,在下坡路騎行時由于車速過快摔倒身亡,小黃車機械鎖漏洞再次引發關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為杜絕12歲以下兒童未經授權單獨騎車上路,上海市質監局 、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發布的全國首個《共享自行車》與《共享自行車服務》團體標準,規定要求共享單車運營方應對用戶提出實名制登記注冊的要求;用戶年齡應在12歲以上。
一未成年孩子騎別人家孩子自行車發生車禍導致死亡車主是否有責任?受害人要是未滿12周歲兒童騎自行車導致自己死亡 ,以及別人家兒童騎自行車導致自己死亡 的孩子也未滿12周歲的。可能就會有責任要賠償了,因為法律規定未滿12周歲的孩子是不能騎自行車上路的,至少有違法行為發生,該起傷害事故與這個違法行為有一定的因果關系。所以要承擔相應責任。
首起共享單車兒童騎行傷亡案受害者起訴OFO小黃車了嗎?起訴兒童騎自行車導致自己死亡 了。國內首起十二歲以下兒童騎行共享單車死亡事故正式進入司法程序。2017年7月19日兒童騎自行車導致自己死亡 ,事故受害人兒童騎自行車導致自己死亡 的父母兒童騎自行車導致自己死亡 ,將肇事機動車一方上海弘茂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及事故共享單車ofo小黃車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要求其共同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
參考資料
首起共享單車兒童騎行傷亡案受害者起訴ofo小黃車.網易[引用時間201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