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河南省安陽市出現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的巨貴咬人案件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最終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的通報是相關人員被處分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情節嚴重的已經被撤職了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這件事情也終于告一段落了。不過,因為這起案件引起了另一起詐騙案,所以目前安陽市警方還在積極調查當年的案件,相信不用多久就能夠給出官方通報,還望大家耐心等待。
首先,安陽市的巨貴咬人案件在近日的“流量”實在是大,最開始就是一條巨型貴賓犬咬了一名無辜老人,本來當時巨貴主人就在身邊,若是當時就能夠好好道歉并且給出合理的賠償的話,事情恐怕早就解決了。
然而,狗主人養育被禁止養育的巨型貴賓犬,就已經是有錯在先了,更是在帶巨貴出門的時候不栓繩子,這也是第二個錯誤,結果在巨貴咬人以后更是急忙逃離現場,完全就沒有把這件事情當回事。
其次,巨貴主人王新剛和李小迎,在很多部門都是有一定的關系的,所以便靠著這一層層的關系,讓老人的維權和投訴都得不到回應,老人無可奈何之下才求助了《小莉幫忙》,結果王新剛還是死活不同意和解,甚至連見面都不愿意。
而后,王新剛主動找到了老人賠禮道歉,并不是王新剛覺醒了,而是王新剛因為受到了輿論壓力,還導致他被停職了,所以才不得已出面道歉,這樣的道歉也實在是沒有誠意。
最后,這件事情被相關部門發現以后,便開始調查那些幫助王新剛瞞天過海的人,結果就發現了有超過十名干部在幫助王新剛隱瞞,阻撓老人的投訴和維權,如今這些人全都被官方處罰了,王新剛也是丟掉了自己的飯碗,現在等待王新剛的,將是警方的調查,因為他還涉及到一樁詐騙案。
養狗必看,狗咬人,看法院怎么判1、受害者可以起訴狗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2、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法律依據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侵權責任法》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就有關賠償金額的計算標準有詳細規定
狗咬人了也給治療了也給錢了被咬的不干 要是打官司會是什么結果一般來說只要作出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了賠償和治療就可以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了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打官司的話沒什么效果
安徽一六歲孩子被狗咬死身亡,父母要求對方賠償80萬,法院是如何判決的?狗的任務是看家護院、守夜防患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近現代社會中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狗的地位水漲船高,成為了眾星捧月的寵物。雖說狗能陪伴在人身邊解悶,但從古至今狗咬人、惹是生非的事也是屢見不鮮。
家住安徽蕪湖的天天(化名)已年滿6歲,這天他在鏡湖區某小區樓下玩耍,然而一條大黑狗就像是瘋了一樣撲到了天天,并撕咬他的臉部,天天的父母聽到兒子慘叫聲,立刻趕走大黑狗,并將兒子緊急送往了皖南弋磯山醫院進行治療。
但是該醫院并沒有治療狂犬病的疫苗,這讓天天的父母非常焦急,醫生給天天做了一些緊急處理,并聯系了其余的醫院,第二天,天天被轉院送到了鏡湖區某醫院進行了治療。
不過這一針打得有些晚了,天天在數天之后出現了發熱、嗜睡等異常癥狀,他們在南京醫院進行了會診,經診斷為狂犬病,天天入院接受十余天的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
此事經報道后引起了很大的熱議。很多人都在質疑這只大黑狗到底有沒有打狂犬疫苗,同時有人在質問,既然是一只大狗為什么不牽引繩。
理論上來講狗打狂犬疫苗只是預防作用,并不能徹底滅殺狗身上攜帶的狂犬病毒;但是不牽引繩確實屬于狗主人的失責。
在“愛狗人士”當中,狗到底要不要牽引繩也引起巨大的爭議。為了安全著想人都認為城市不能養大狗,這些狗光是體型就足夠嚇人了,不牽引繩更加不安全,要是撲上來,一個力氣不大的成年人恐怕都擋不住。
另外一部人站在“狗權”的層面發言,并認為自家的狗都非常聽話,不會咬人,給它們脖子上綁上引繩難道不痛苦嗎?在狗是否需要牽繩法律出臺之前,狗牽繩的爭議不斷。
根據最新的《動物防疫法》規定:攜帶犬只出戶,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這一條規定一出,爭議聲少了很多,但天天被咬傷事件發生于2017年,庭審是在2018年,當年還是引起了不小的輿情。
天天父母也是將狗主人李某某和牟某某以及另外兩方被告告上了法庭,并向五被告索賠80萬治療費、死亡賠償金。按照《侵權責任法》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同時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當中,狗主人林某某、牟某某攜帶大型犬只出門,因疏于看管造成他人死亡,兩人存在過錯,天天地被狗啃咬、死亡跟兩人具備因果關系,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涉事小區的物業也沒有做到管理責任,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條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小區的物業公司在明知禁止飼養烈性犬的前提下,依舊放任林某某、牟某某攜帶大型犬只出門,明顯存在管理上的疏忽,而涉事醫院在首次接診存在失責,第二次天天被送往該醫院時拒收病人,有違救死扶傷的原則,承擔主要責任。
蕪湖鏡湖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判涉事醫院承認45%的責任,賠償原告351131元,小區物業承擔20%的責任,賠償原告156058.12元,狗主人林某某、牟某某承擔35%的責任,賠償273102元。
三方合計賠償為780291.12元,一審判決下達之后,三方均不服提出了上訴,進行了兩次質證談話,2019年4月作出了終審判決,法院認定證據齊全、賠償合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聽到最終判決結果天天的父母都承受不住了,這兩年 他們是日子過得非常艱辛,但是一想起兒子的事還沒有了解,他們必須堅持下來,這兩年最令他們覺得心寒的是,狗主人三方始終都沒有露面,連一個道歉都沒有。人養狗、愛狗能夠理解,但是因為自己的喜歡狗,就損害別人的權益,這不是大愛,而是自私。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條規定: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
一旦決定飼養寵物主人身上就有一份責任,這份責任不僅是他人,更是對動物,如果僅僅只是一時的熱情去飼養動物,那么規勸一句慎重考慮。
安陽“狗咬人”事件,當事人被撤職,如何評價此事的處理結果?安陽“狗咬人”事件,當事人被撤職,我認為這種處理結果當真是大快人心,本來就是一場普通的民事糾紛,當事人卻推倭扯皮處理事情。無非是自認為有點官銜,頗有仗勢欺人的氣勢。面對記者的采訪,還有多人拿著警棍威脅,其處理事情的放肆程度已經遠遠超過了大家的想象。現在被罷免官職,也是因為此事被推向了公共注意的焦點,希望社會上可以遏制這種不正之風,身在高位者更是要服務于人民,而不是欺壓老百姓。
一、一場普通的民事糾紛,演化為公眾關注的焦點,社會上的正義應當有人伸張
“狗咬人” 是有證據可以查的,也有錄制視頻證明老人并沒有冤枉人。當事人牽著兩只貴賓犬,把老人咬傷之后,卻不管不顧,甚至是做出了逃避行為。其實這起事件就是給老人一個道歉,負責醫療疫苗的費用,遠遠不至于鬧這么大的。應該是他們平日作風太過,做人做事太絕,所以才會對受害人置之不理。面對媒體的采訪時,也表現出了以勢欺人的強橫態度。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有道理的一方總會贏的。
二、社會應該遏制不正之風,以正義的態度,服務于人民,方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法律的面前,人與人之間應該是平等的。社會也是主張正義的,遇到不平的事情就說出來,一定會有人為我們伸張正義。希望大家也可以擺正自己的姿態,以公平公正的態度去處理問題。自己有錯及時要改,他人有錯也可寬恕,及時糾正不正之風,才可以維護和平的社會主義。
那么,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你認為“狗咬人”事件的主人是否后悔當初的做法呢狗咬人打官司最后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