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辭退員工賠償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員工被辭退如何補償辭退員工賠償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公司主動辭退員工該怎么賠償?公司主動辭退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未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協商不成可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員工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1、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員工沒有過錯不存在相關法律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員工2個月的本人工資;2、用人單位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情形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應該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員工一個月本人工資,N;并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3、員工存在有違約違規的情況,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員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辭退員工的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公司主動辭退員工補償標準具體是怎樣的公司辭退員工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屬于違法辭退,按經濟補償標準直接辭退員工補償 的兩倍支付賠償金;屬于非過失性辭退,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屬于過失性辭退,公司不需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