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1、判決書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執行中會對當事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劃撥、變價,清償應當賠償的款項和利息。2、通常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會依照規定搜查當事人可執行的財產,但是像一些隱蔽性的財產可能就需要申請人進行舉證證明財產的可執行性了。
一、判決書條件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
1、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職務、以前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被逮捕、羈押日期等;
2、辯護人和公訴人的情況;
3、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
二、判決書執行流程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民事判決結果被告不執行怎么辦?一、判決結果被告不執行怎么辦
1、判決結果被告不執行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申請執行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調解書和其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五十九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二、開庭后多久出判決結果
開庭后多久出判決結果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屬于刑事案件一般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
2、如果屬于民事案件一般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宣判。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一方拒絕履行的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事判決書被告不執行怎么辦一、判決結果被告不執行怎么辦
1、判決結果被告不執行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法律依據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五十九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二、開庭后多久出判決結果
開庭后多久出判決結果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屬于刑事案件一般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民事糾紛判決不執行怎么辦 ;
2、如果屬于民事案件一般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宣判。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