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工傷一般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鑒定傷殘。出院后作出工傷認定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的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后三十日內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按規定進行鑒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復議,傷殘鑒定會暫時中止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的。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工傷幾個月做傷殘鑒定【法律分析】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法律是沒有嚴格規定幾個月才能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的。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就可以去做鑒定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了。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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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法律沒有規定工傷幾個月后鑒定傷殘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一般工傷認定后即可進行鑒定傷殘等級。
工傷多久可以做傷殘等級鑒定勞動者受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了工傷后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可以立馬做傷殘等級鑒定。如果是作傷殘等級鑒定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的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通常需要待工傷職工傷情穩定后工傷一般幾個月后鑒定傷殘 ,就可以到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為工傷職工申請傷殘等級鑒定。醫療上一般認為在治療三個月后,屬于穩定需要的最低時間,所以傷殘鑒定最少要在工傷治療三個月后做。傷殘治療沒有結束,或達不到穩定,還需要繼續順延做傷殘鑒定的時間才合適。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