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一、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 辭職 是否有賠償?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辭職是否有賠償需要分情況討論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根據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我國 勞動法 律規定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而終止后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用人單位只有向勞動者提出以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絕續訂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 1、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到期 終止后,用人單位的續簽通知是法定義務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 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出,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履行期限屆滿而終止后,用人單位只有向勞動者提出以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絕續訂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 (3)而勞動者是否愿意續訂勞動合同,必須以用人單位“通知”為前提。 2、用人單位沒有履行續約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 經濟補償金 :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后,用人單位唯一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途徑就是,通知勞動者以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拒絕。 (2)而用人單位一旦沒有履行上述續約的通知義務,就無法證明勞動者拒絕續約。用人單位無法證明勞動者拒絕續約,就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3、可自行辭職,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但沒有經濟補償金。 二、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終止 補償金: 法律規定, 合同終止 了,符合條件的雇員還享有合同終止補償金。 1、享受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補償金的條件: 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時,如果雇主沒有與該雇員訂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那么,雇員有權得到該合同終止補償金(第1242—8條)。如果在合同期滿后,雇主又合法地與同一個雇員訂立了另一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么,該雇員也仍然有權得到合同終止補償金。例如,在替代雇員情形下,雇主可以反復讓同一個雇員替代多個雇員,訂立多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當然,每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必須是合法的,那么,在每一個固定期限合同屆滿后,只要雇主沒有為他提供無固定期限合同,他就有權得到固定期限合同終止補償金;如果雇主在多個固定期限合同之后,最終與該雇員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么,只有最后一個固定期限合同的終止補償金,才是雇主不需要支付的。 (1)合同終止補償金不是所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都能享有的,它不適用下列雇員(第1243—10條):第一,不適用于季節工;第二,不適用于依據慣例訂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員;第三,不適用于利用假期實習的年輕人;第四,不適用于由于雇員嚴重過錯而 解除合同 的情形;第五,不適用由雇員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第六,不適用合同因為不可抗力而解除的情形;第七,不適用于雇員拒絕接受來自雇主提出訂立一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建議,該建議針對的是在同一或者類似崗位、并且享有同等勞動報酬條件的崗位上。 (2)在以上法律列舉的情形下,雇主沒有義務支付固定期限合同終止補償金。其中有些情形的規定很容易讓人感覺到歧視因素,例如,對于同樣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季節工、按照慣例而訂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員,都沒有權利享受合同終止補償金,而因為其他理由而訂立固定期限合同的雇員則有權獲得這項補償金,這其中顯然存在著歧視,這是廣受批評的一條法律規定。 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補償金的計算和發放: (1)合同終止補償金的計算和發放,由法律專門規定(第1243—18條)。它是根據合同的期限和雇員的勞動報酬來計算的,相當于雇員合同期內全部毛收入的10%, 集體合同 或者集體協議可以規定比這一比例更高的計算比例;也可以規定較低的比例,同時向失去工作的雇員提供職業培訓。 (2)法律明確規定,合同終止補償金的性質是補充 工資 的性質(第1243—8條),其發放等要遵守關于工資的規定,一般和最后一次工資同時發放。 3、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補償金的性質: 我們國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都需 要約 定勞動的時間,當然,最常見的期限也就是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之后,讓單位需要承擔這一個通知的義務,如果沒有盡到這種義務的話,需要給付勞動者一定的補償金。
離職補償金賠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的工作年限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2、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3、補繳保險;4、單位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支付待通知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簽固定期合同與簽無固定期合同的,如果自己辭職有得賠償嗎?分別如何賠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在遇到勞動糾紛涉及賠償問題或者經濟補償問題時,基本是沒有區別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的。不管是固定期限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因為個人原因離職的,用人單位都無需補償或者賠償。
固定期限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解除合同時的基本條件、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都相同,雙方唯一區別在于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后不存在勞動合同期滿而終止這一法定形式。但是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再續簽一樣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所以兩種實際區別并不大,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非是多了一個法定期滿企業解除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這一個相對省錢的解除方式。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時,企業可以選擇不續簽終止合同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沒有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的手段,只能與員工協商解除,員工同意協商解除,則給付賠償可以解除,員工不同意協商解除,企業不能硬性解除。
在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再想留用某個員工時,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是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但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賠償金,即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擴展資料:
在新勞動合同法下,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很多方面規定相同:
1、解除和終止的條件相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終止。
2、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相同,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或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都是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也就是說無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和終止條件、經濟補償方面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樣,所以企業沒必要想方設法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離職補償金賠償標準一般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補償的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但被迫辭職的除外。如果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等情況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標準按員工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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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補償金賠償標準是什么?如果是員工自己離職沒有經濟補償金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的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除非是單位辭退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而此時補償金的計算方法主要是: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沒簽合同的,除經濟補償金外,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
3、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無固定期限合同辭職有什么補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在遇到勞動糾紛涉及賠償問題或者經濟補償問題時,基本是沒有區別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的。不管是固定期限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因為個人原因離職的,用人單位都無需補償或者賠償。
固定期限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解除合同時的基本條件、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都相同,雙方唯一區別在于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后不存在勞動合同期滿而終止這一法定形式。但是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再續簽一樣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所以兩種實際區別并不大,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非是多了一個法定期滿企業解除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這一個相對省錢的解除方式。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時,企業可以選擇不續簽終止合同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沒有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的手段,只能與員工協商解除,員工同意協商解除,則給付賠償可以解除,員工不同意協商解除,企業不能硬性解除。
在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再想留用某個員工時,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是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但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賠償金,即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擴展資料固定期限辭職賠付多少 :
在新勞動合同法下,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很多方面規定相同:
1、解除和終止的條件相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終止。
2、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相同,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或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都是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也就是說無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和終止條件、經濟補償方面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樣,所以企業沒必要想方設法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