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職工受傷后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 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的, 工傷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關系 (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 職業病 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工作時受傷了,工傷流程怎么走1、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工傷及傷殘等級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的認定和鑒定分別需要兩個程序和兩個部門完成。
2、工傷的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后,再做勞動能力鑒定,通過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按規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第二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4、工傷的等級一定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果說了才算,雖然按參考標準(太長我就不給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你粘貼了)可以初步判斷為七至十級,但不能直接應用作為依據產生效力,所以要準確確定是幾級,還是要通過鑒定鑒定。
拓展資料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條款執行: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作時受傷了,工傷流程怎么走工作時受傷了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走工傷流程步驟如下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
1、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就可以向公司請求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并且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則員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受傷職工怎么做工傷認定?受傷職工做 工傷認定流程 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 1、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職工受傷后怎樣報工傷 ,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 申請工傷認定 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