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一只眼睛瞎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了算重傷,屬于視覺喪失。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
相關法律依據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
《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第十九條規定:
各種損傷致使視覺喪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損傷后,一眼盲。
(二)損傷后,兩眼低視力,其中一眼低視力為2級。
擴展資料:
同時,《人體重傷鑒定標準》還指出功能喪失的其他規定:
功能喪失:
第二十一條 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喪失聽覺、視覺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嚴重礙障。條文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十二條 眼損傷或者顱腦損傷后引起不能恢復的復視,影響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三條 上、下頜骨骨折或者口腔內組織、器官損傷(如舌損傷等)致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能力明顯障礙。
第二十四條 喉損傷后引起不能恢復的失音、嚴重嘶啞。
第二十五條 咽、食管損傷留有疤痕性狹窄導致吞咽困難。
第二十六條 鼻、咽、喉損傷留有疤痕性狹窄導致呼吸困難。
第二十七條 女生兩側乳房損傷喪失哺乳能力。
第二十八條 腎損傷并發腎性高血壓、腎功能嚴重障礙。
第二十九條 輸尿管損傷留有狹窄致使腎積水、腎功能嚴重障礙。
第三十條 尿道損傷留有尿道狹窄引起排尿困難、腎功能嚴重障礙。
第三十一條 肛管損傷致使嚴重大便失禁或者肛管嚴重狹窄。
第三十二條 骨盆骨折致使骨盆腔內器官功能嚴重障礙。
第三十三條 子宮、附件損傷后期并發內生殖器萎縮或者影響內生殖器發育。
第三十四條 陰道損傷累及周圍器官造成瘺管或者形成疤痕致其功能嚴重障礙。
第三十五條 陰莖損傷后引起陰莖缺損、嚴重畸形致其功能嚴重障礙;
第三十六條 睪丸或者輸精管損傷喪失生殖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人體重傷鑒定標準
法律上一只眼睛瞎了算幾級傷害呢?一只眼睛失明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另一只眼睛健康的話,一般的是四級殘到五級殘。平常不是根據單獨的一個癥狀就可以評殘的,一般平常需要現凍現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評殘,然后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根據體檢結果才能夠評殘,按著現在的情況一直眼睛失明。
法律分析
因工作造成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了眼晴失明,那么勞動者是可以申請傷殘的鑒定,但對于可以達到多少級就需要專業的機構出示相關的鑒定結果,一般所給予的等級越高那么可以申請到的賠償就會越多,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辦理。被鑒定為五級至十級的,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本人愿意自謀職業并經企業同意的,或者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合同后要人自行擇業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五級三十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二十五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七級二十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八級十五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九級十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十級五個月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傷殘就業補助金的領取,不影響被保險人按照失業保險規定應當享受的失業救濟金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把眼睛打瞎了是輕傷還是重傷眼瞎被人打成永久性失明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算重傷。如果是故意被人打成重傷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五條本法所稱重傷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他器官機能的;(三)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左眼失明屬于重傷么?屬于重傷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因為『刑法』第九十五條規定。重傷是指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1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他器官技能的;3,其眼睛失明是重傷嗎 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次會議通過)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