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2012年征地補償標準:
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 。
補償糾紛
1、補償標準爭議 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征地信息公開糾紛 屬于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特殊情況
以下情形,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按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不再提供安置房或者另行安排宅基地:
1、被拆遷人除被拆除的集體土地住宅房屋外,尚有其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他集體土地住宅房屋,且其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他集體土地住宅房屋達到人均建筑面積40平方米的。
2、拆遷非本村籍的外來人員的居住房屋。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構成。
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
1、土地補償費
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青苗補償標準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
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1、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土地征收準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國家占地的賠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占用土地賠償標準:
1.征用耕地、蔬菜地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
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占地賠償標準【法律分析】:每個地方土地征收補償標準都不一樣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具體的補償標準由當地的政府結合當地經濟水平、土地性質等因素制定。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需要咨詢當地的土地征收拆遷部門。
2、就大的標準來講: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需按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則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來計算。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標準規定。
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3、若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由于各地的土地價值有所差異,所以各省的規定也各不相同,且如果想知曉片區內的具體補償標準,還是要以補償安置方案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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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征地補償標準你好,關于你咨詢的“ 國家征地補償標準 是什么”這個問題,回答如下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一) 征地補償 1、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 征地 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況。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3、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并將協議作為征地報件必備件附征地卷一同上報。 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經依法批準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征地批準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征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組公告征地批準事項。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政府批準后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時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征地集體組織內部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四)、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021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021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021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五)、征占林木補償標準 1、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21—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21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21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021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21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21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21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021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021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 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21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六)、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021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七)、電力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低壓線路改移(0.4KV)每公里補償30000元;線路加高木桿平均每根1000元,砼桿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2、高壓線路改移(10KV)每公里補償47000元;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60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3、高壓線路加高(66KV):砼單桿平均每根55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砼A桿平均每基10000元,鐵塔平均每基1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4、高壓線路加高(220KV以上):砼雙桿平均每基2萬元,鐵塔平均每基2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八)、郵電通訊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電話線路 木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000-2021元; 砼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電)纜 木桿平均每根500元; 砼桿平均每根1000元; 光(電)纜每米50-150元。 3、地下電纜 電纜、光纜每米100-200元。 (九)、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采取工程修復和補償相結合的原則,按成本價適當補償。 1、農村小型水庫 水庫水面(灌溉與養殖兼用)每畝補償19000元; 水庫水面(灌溉)每畝補償16000元; 水庫荒灘每畝補償300元。 2、農田灌溉水利設施 小型閘門(砼結構)每個補償15000-20210元; 排灌干渠堤壩每延長米補償80元。 (十)、廠礦企事業單位動遷補償標準 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準;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十一)、施工運輸道路補償標準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后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修復。鄉村道路(瀝青路面)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 鄉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補償4萬元 (十二)、鄉村道路和田間作業道補償標準 考慮農民群眾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12萬元(含征地費用、簡易構造物)。 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 (十三)、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征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征地和地上附著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征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涉及征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核定。(十四)、各市動遷辦公室管理費 按省市簽訂的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的總費用的3%計提。 各市動遷辦公室為臨時性機構,主要負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 拆遷 地上、地下附著物和地方協調工作。市動遷辦公室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賠償——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一苗圃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苗圃地補償費=該苗圃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苗圃地面積(公頃)補償倍數 注:補償系數=臨時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為10--25倍。 二國有其它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補償費=所在鄉(鎮)農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林種補償系數 三集體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6至10) 四集體其它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占用期一年為1.5- 3倍, 占用期二年為5倍) (十六) 對拆遷特困戶和 喪失勞動能力 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房屋,由拆遷人按以下規定給予照顧: 1、對拆遷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其拆遷貨幣補償款低于5.5萬元的,按5.5萬元給予貨幣補償。 2、對拆遷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中的殘疾人,其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標明殘疾標準 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聽力、語言、肢體殘疾的和標明視力、智力、精神殘疾的,在第一條的基礎上,再給予補助1萬元照顧。 (十七)對于特殊情況參照有關規定,依照現行當地物價市場,由省市主管部門舉行聽證會,與業主協商處理。 (十八)經濟建設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與支持,掀起全民建設家園的氛圍,不得強制進行,若有對群眾有威脅,恐嚇甚者暴力行為,直接追究負責官員責任。
農村土地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一) 征地補償
1、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況。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后,凡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各市動遷辦公室共同確認。
3、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并將協議作為征地報件必備件附征地卷一同上報。
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經依法批準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征地批準事項。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征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組公告征地批準事項。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政府批準后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限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時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協同農業、民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征地集體組織內部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四)、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
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五)、征占林木補償標準
1、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
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六)、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七)、電力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低壓線路改移(0.4KV)每公里補償30000元;線路加高木桿平均每根1000元,砼桿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2、高壓線路改移(10KV)每公里補償47000元;線路加高砼單桿平均每根60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3、高壓線路加高(66KV):砼單桿平均每根5500元,砼H桿平均每基8000元,砼A桿平均每基10000元,鐵塔平均每基1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4、高壓線路加高(220KV以上):砼雙桿平均每基2萬元,鐵塔平均每基20萬元(含金具、線、占地、稅金等費用)。
(八)、郵電通訊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1、電話線路
木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桿平均每根(含話線橫擔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電)纜
木桿平均每根500元;
砼桿平均每根1000元;
光(電)纜每米50-150元。
3、地下電纜
電纜、光纜每米100-200元。
(九)、農田灌溉水利設施動遷補償標準
采取工程修復和補償相結合的原則,按成本價適當補償。
1、農村小型水庫
水庫水面(灌溉與養殖兼用)每畝補償19000元;
水庫水面(灌溉)每畝補償16000元;
水庫荒灘每畝補償300元。
2、農田灌溉水利設施
小型閘門(砼結構)每個補償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壩每延長米補償80元。
(十)、廠礦企事業單位動遷補償標準
國有和集體所有制的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動遷,考慮實際損失給予適當的補償。辦公用房參照民房動遷標準;廠房等生產設施按重置折舊計算,適當考慮停工搬遷損失費用。
(十一)、施工運輸道路補償標準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鄉村運輸道路,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養護,工程竣工后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修復。鄉村道路(瀝青路面)視取料難易、路面寬度情況,每公里補償20-35萬元。
鄉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9萬元。
鄉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補償4萬元
(十二)、鄉村道路和田間作業道補償標準
考慮農民群眾生產和生活需要,確需修建的鄉村道路連接線和田間作業道,按補償標準由各市組織實施。
村道路連接線(砂石路面)每公里補償12萬元(含征地費用、簡易構造物)。
鄉村道路連接線、田間作業道每公里補償8萬元
(十三)、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征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征地和地上附著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征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涉及征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核定。(十四)、各市動遷辦公室管理費
按省市簽訂的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的總費用的3%計提。
各市動遷辦公室為臨時性機構,主要負責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拆遷地上、地下附著物和地方協調工作。市動遷辦公室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賠償——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一苗圃地補償費計算方法
苗圃地補償費=該苗圃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苗圃地面積(公頃)補償倍數
注:補償系數=臨時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為10--25倍。
二國有其它林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補償費=所在鄉(鎮)農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林種補償系數
三集體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6至10)
四集體其它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計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體其他林地臨時占地補償費=所在鄉(鎮)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產值(公頃)林地面積補償倍數(占用期一年為1.5- 3倍,
占用期二年為5倍)
(十六) 對拆遷特困戶和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房屋,由拆遷人按以下規定給予照顧:
1、對拆遷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其拆遷貨幣補償款低于5.5萬元的,按5.5萬元給予貨幣補償。
2、對拆遷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住戶中的殘疾人,其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標明殘疾標準
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聽力、語言、肢體殘疾的和標明視力、智力、精神殘疾的,在第一條的基礎上,再給予補助1萬元照顧。
(十七)對于特殊情況參照有關規定,依照現行當地物價市場,由省市主管部門舉行聽證會,與業主協商處理。
(十八)經濟建設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與支持,掀起全民建設家園的氛圍,不得強制進行,若有對群眾有威脅,恐嚇甚者暴力行為,直接追究負責官員責任。
耕地被征用賠償標準是多少農民耕地被征用補償標準如下:
1、征收旱田平均每畝補償標準為1.3萬元;
2、征收水田平均每畝補償標準為2萬元;
3、征收菜田平均每畝補償標準為3萬元。
辦理農民耕地土地證規定是什么
鄉鎮所屬縣區國土資源局辦就可以了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具體情況可以咨詢該鄉鎮土管所2012年占地賠償標準 ,可由工作人員協助組件報批。一般需要承包合同(協議)、身份證明、土地勘測定界材料等。資料齊全后并審批通過后,縣區級國土資源部門會發給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一般有以下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第四十九條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