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一、國家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的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因此,上面的規定比較詳細,簡單一點說,征地就是永久的,補償共分青苗、勞動力、土地補償三項,其中青苗支付給農民,勞動力補償支付給農民,土地補償款政策規定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鄉政府等),但鄉、村是由農民組成的,所以,有的地區也開始拿一部分支付給農民。
征地補償的標準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萬元/畝到十幾萬元/畝之間。我是江蘇南京的,我們這征地平均12萬元/畝,標準是青苗約三四千元/畝吧,勞動萬元/人,土地補償款約三四萬元/畝。以前土地補償款全部支付給鄉政府和村委會,現百分之七十支付給農民,百分之三十支付給鄉政府和村委會。
二、相關規定
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p>
其中,年產值的計算,與土地補償費年產值的計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單位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因人均耕地的數量和平均年產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單位年產值高,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就高,反之則低。
②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對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各地一般按該土地年產值乘以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倍數計算;對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安置補助費標準時,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規定的范圍內,結合當地的情況,對耕地和非耕地(如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補助費作統一規定。在確定安置補助費時,被征地單位要有準確的應該享受安置補助費的人口數字。
為此,《土地管理法》規定,人口數必須按農業人口計算,非農業人口不在計算之中,必須是擬議征地前居住的人口,開始擬議征地后遷入的戶口不包括在內。
③按照以上規定計算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④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安置補助費應該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勞動力的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
在征地補償上很多人都想獲得更多的錢,但是拆遷辦又想付出更少的代價,這樣的矛盾之下就會產生很大的糾紛,其實在我國相關法規中對于征地補償標準是有詳細的說明和解釋,確保拆遷戶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失。
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國有土地上有兩種補償方式:一是產權交換式補償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二是貨幣補償。 一、產權交換式補償。 1、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這里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筑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于 房屋征收 決定公告之日被 征收房屋 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里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 拆遷 的居民進行參考。不清楚自己區域被拆遷房屋的價格的,可以找當地政府建設部門進行咨詢或索取材料。對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2、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的標準。這里所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 3、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征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4、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 5、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有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準,具體數額以發布時征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準為準。 二、貨幣補償方式。 1、房屋價值補償 補償標準同產權交換一樣,不過增加了一項:即計算補償金時將公攤補助面積計算在內一同作價。 2、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 參照以上標準,僅支付12個月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與產權交換式搬遷費標準相同。 3、其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他補償項目 對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只要符合條件,也享受各種困難補助、拆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及房屋專修、家電移機補償等。 《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 房屋所有權 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對被征收房屋價值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依據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國有土地拆遷賠償標準是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房屋征收補償費,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房屋征收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房屋征收獎勵性補償費,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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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1、征收土地的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2、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3、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另外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在住房保障方面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將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城市規劃區外則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锻恋毓芾矸ā返诙l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國家的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有哪些土地補償費 1.征用耕地、蔬菜地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的六倍計算; 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國家征收房屋土地補償標準 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三、 安置補助費 1.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征地單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征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征地單位,征用每畝耕地安置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計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四、按照本條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五、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應當屬于個人的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付給本人外,其他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鎮)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被征地單位發展生產、安排多余勞動力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占用。六、大型水利、水電 工程建設項目 征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