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傷殘等級 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根據 傷殘 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的嚴重程度來判定,一般傷殘的等級傷殘分為一級到 十級傷殘 。 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分為兩種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合同未到期,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個月的本人 工資 ; 勞動合同 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享受一次性 工傷 醫療補助金為6個月本人工資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6個月本人工資。云南十級 傷殘賠償 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云南十級傷殘 賠償金 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云南省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2021傷殘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的嚴重程度來判定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一般傷殘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的等級傷殘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分為兩種:合同未到期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六個月本人工資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六個月本人工資。云南十級傷殘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云南十級傷殘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云南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根據法律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的規定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十級傷殘的,可以享受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例如山東省的規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為十級4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為十級8個月。
云南十級工傷賠償標準關于十級工傷賠償項目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 1、從 工傷保險基金 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 2、 勞動合同期滿 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按照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關系 時你們云南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發給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 工傷醫療補助金 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十級6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十級1個月。 具體賠償項目及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29條第3款。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4、備注: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七)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云南十級傷殘能賠償多少錢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分為兩種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合同未到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個月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的本人工資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的,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6個月本人工資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6個月本人工資。云南十級傷殘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云南十級傷殘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2018年云南省十級傷殘賠償標準是:
一、醫療費
醫療費是指受害人接受醫學上的檢查、治療和康復所必需的費用主要包括:掛號費、檢驗費、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及其他 必要的醫療費用。因侵權行為誘發受害人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應當根據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實際情況,予以適當賠償對因果關系和原因力大小難以確定的,參照專業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由人民法院自行確定。
(一)掛號費。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掛號憑據為憑證進行賠償。
(二)檢驗費。基于診斷和治療傷情的需要,應經治單位的要求進行檢驗所支出的費用,均應進行賠償。賠償數額根據經治單位的檢查單據、診斷證明和相應的收費憑證進行確認,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進行不必要檢驗所支出的費用,致害人不予賠償。
未經治療單位允許擅自進行檢驗所支付的費用不予賠償,但受害人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三)醫藥費。基于傷情治療和康復的需要,按經治單位的處方購買藥品所花的費用,均應予以賠償。賠償數額根據經治單位的處方單據、診斷證明和相應的收費憑據加以確認,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購買與傷情治療和身體康復無關的藥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費用,致害人不予賠償。
(四)治療費。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和治療單據為憑進行賠償
(五)住院費。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和 住院單據為憑進行賠償,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或傷情已經痊愈應當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費,致害人不予賠償。
未經初診治療單位允許,擅自轉院接受治療和購買藥品所支付的費用不予賠償,但受害人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二、誤工費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身體受到傷害不能正常工作所減少的正當收入。計算誤工費應考慮誤工時間和受害人的正當收入標準:
(一)誤工時間。指受害人因受傷害而耽誤工作的時間量。誤工時間一般應當參照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予以認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等情況來確定。
受害人傷情顯著輕微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僅計算就診、換藥當日的誤工費;
受害人傷情輕微無須住院治療的,誤工時間自因傷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實際痊愈之日計算; 受害人出院時傷情仍末痊愈的。誤工時間自因傷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傷情實際痊愈之日計算。
受害人受傷致殘的,誤工時間一般自因傷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殘之日止計算。
受害人因受害經醫療無效死亡的,誤工時間自因傷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計算。
(二)受害人的正當收入標準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喪失的田定收入額計算;但實際收入超過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還有其他不固定正當收入的,應參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相近行業同等勞動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因沒有工作或因離退休而主要從事家庭勞動的,參照當地縣(市)級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計算。
從事農業生產因傷害導致農忙期間誤工的,其誤工費參照當地縣(市)級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農村居民平均收入的兩倍計算。
三、護理費
護理費是指因護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誤工損失或雇用必要的護理人員所支出的費用。
計算護理費應考慮護理人數護理時間和護理人員的正當收入標準:
(一)護理人數。一般不得超過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護理必要的,護理人員為1人。
(二)護理時間。限于受害人因傷害所導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
(三)護理人員的正當收入標準。一般應參照受害人誤工費正當收入標準進行計算;雇人護理的,護理費的賠償額按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確認。但勞務費賠償數額最高不得超過受害人所在地縣(市)級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服務業平均收入的兩倍;
對于要求護理費的,在住院期間一定要求醫生出具需要護理的證明,如果需二人護理的一定要在護理證明上注明需要二人護理。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請求賠償今后護理費的,可以按照其定殘時的實際年齡與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壽命的差額年限計算護理期限,但最低不少于五年,最長不超過20年。已判付安裝功能性假肢費用的,不考慮今后護理費。
根據司法解釋: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伙食費支出的合理補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實際住院時間為基礎,參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進行計算。
五、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后,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
法院應當根據其傷殘情況以及治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是否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數額一般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計賠營養費的時間,以恢復傷情需要補充營養的實際期限計算。但計賠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六、交通費、住宿費
就醫交通費、住宿費是:指在治療傷情的過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護理人員必須乘車、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費用。
(一)就醫交通費一般以交通費票.據的實際數額予以確認,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及轉院的:時間和次數相一致
對硬臥以上火車票費及飛機票費,按硬臥票費認定;對二等艙以上船票費,按二等艙船票費認定;但受害人因傷情嚴重需緊急搶救而必須乘坐飛機或包車入院或轉院所支付的交通費,應當給予合理賠償
(二)就醫住宿費。一般以住宿費票據的實際數額予以確認,住宿費的票據應與就醫及轉院的時間和次數相一致。
住宿費每日的賠償數額,最高不得超過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國家工作人員出差的每日住宿費標準。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接受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發生的實際費用,包括受害人本人以及護理人員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省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可以參照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每人每天限額**元憑發票賠償。
七、殘疾用具費
殘疾用具費是指殘疾者為恢復肢體功能或彌補傷害所造成的身體缺陷而配置功能性或裝飾性殘疾用具所支出的費用。
受害人請求殘疾用具費賠償的,應當提供醫療單位或假肢配制單位的證明或鑒定意見。殘疾用具費的計賠數額一般按普通型國產器具的同類產品的合理價額確認;更換殘疾用具的次數,應參考有關部門的專家證明,并結合當地實際生活情況及受害人的余命年限加以確認。
為配備殘疾用具所必須支出的交通、住宿等相關合理費用,亦應予以適當補償
身體傷殘的程度已喪失安裝假肢的條件而要求賠償安裝假肢費的,不予支持。
要求賠償的安裝假肢費數額,必須以受害人就地就近的殘疾用具配制單位的普通性國產器具的價格為準加以確認;以大陸以外生產或進口的產品價格為準確認的賠償數額一般不予支持,但該數額低于普通性國產器具價格的除外。
八、十級傷殘賠償金
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
計算公式:一次性工傷十級傷殘賠償金=本人工資*7個月(工資為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計算公式: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償金=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各省有各自的標準)個月;
(三)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
計算公式: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各省有各自的標準)個月;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十級傷殘賠償金,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受害人定殘時年齡超過六十周歲的,每增加一歲便在二十年的基礎上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傷殘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一般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九、精神損害撫慰金
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末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統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度等因素酌定。
根據云南省各地法院在實際案例中判決的情況,為充分維護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的合法權利,本建議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所考慮一下因素:
(一)、賠償義務人是單位還是個人,對方是單位的特別是從事經營的單位可以考慮要求對方多賠償一些;如果對方是個人還有考慮對方的收入水平,對方收入高的可以要求對方多賠償一些。
(二)、賠償義務人在交通事故中責任的大小。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對方在交通事故中所負責任的大小,賠償義務人負全責、負主要責任或者負同等責任的,可以考慮要求對方多賠償一些;賠償義務人負次要責任的或者不負責任的,可以考慮要求對方少賠償一些。
2018年云南省十級傷殘賠償項目有:
一、醫療費
二、誤工費
三、護理費
四、交通費
五、住宿費
六、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
七、營養費
八、鑒定費
九、十級殘疾賠償金
十、殘疾輔助器具費
十一、被扶養人生活費
十二、精神撫慰金
2018年云南省十級傷殘賠償計算方式:
一、有具體計算標準的是: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10%)×賠償年限
2、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3、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4、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5、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6、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二、按照實際情況計算的有:
1、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2、交通費=實際發生的費用
3、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4、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5、后續治療費=醫療機構確定的后續治療費用
2018年云南省十級傷殘賠償參考數據:
一、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23236元。
二、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費性支出15156元。
三、上一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6141元。
四、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費支出4744元。
五、上一年度國有經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8997元。其中:
(一)農、林、牧、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7867元;
(二)采礦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4950元;
(三)制造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8591元;
(四)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9571元;
(五)建筑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0622元;
(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3584元;
(七)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6540元;
(八)批發和零售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2772元;
(九)住宿和餐飲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7732元;
(十)金融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8641元;
(十一)房地產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6243元;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2407元;
(十三)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0526元;
(十四)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2583元;
(十五)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6375元;
(十六)教育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7280元;
(十七)衛生和社會工作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0663元;
(十八)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4122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4070元。
6、傷殘鑒定費=實際傷殘鑒定費用
希望能夠幫到您,滿意請采納,謝謝!
十級工傷一般賠償多少錢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的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享受以下待遇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云南十級傷殘能賠16萬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擴展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