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一、買到20元過期食品怎么賠償
1、買到20元過期食品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2、法律依據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二、買到過期食品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買到過期食品的賠償如下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
1、沒有造成人身損害或者沒有食用的,可以立即向商家主張退換,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2、造成人身損害的,要按照被傷害的嚴重程度主張人身損害賠償,主要包括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省會補助費、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要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過期食品20元怎么處罰如果被工商部門或質量監督局查到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情節輕微 尚不構成犯罪 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的,則根據 食品安全法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沒收違法所得 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情節嚴重的,還會被處以相應的罰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 (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
食品過期不足200元處罰標準當商家銷售過期食品的行為被消費者發現之后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商家應該直接對消費者進行賠償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商家需要賠償消費者10倍過期食品價格的賠款,或者賠償消費者3倍于損失的懲罰性賠償金。
如果商家拒絕履行的話,消費者可以通過司法渠道來要求商家進行賠款。事情如果發展到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了這一步,商家的處境就不太好了。只要消費者能夠拿出實證證明過期食品來源于該商家,商家將會被強制要求支付消費者10倍于過期食品價格的賠款,或者賠償消費者3倍于損失的懲罰性賠償金。
此外,相關部門也有權進行罰款,對于過期食品價格不超過10000元的,會被除以2000元到50000元的罰款;對于過期食品價格在10000元的,會被處以5000元以上的罰款。
此外,對于在1年內連續3次因違法經營受到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的,有可能會被相關管理部門強制責令停業,嚴重的還會吊銷許可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六)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
過期食品處罰標準食品過期的處罰分兩種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 (一)生產經營過期的食品的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 沒收違法所得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二十元以下小食品過期處罰 ,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二)銷售過期的食品的,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以上的 賠償金 。 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反本 法規 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 承擔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