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翔安征地補償標準細則
廈門 征地補償標準 是怎樣廈門翔安征地補償標準細則 的? 廈門市全市土地將分為三類, 征地補償 項目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水利設施攤銷費、按時交地獎金四部分,最高總包干價15.3萬每畝。以下為詳細標準: 一類地區:思明區、湖里區 土地補償費3.7萬元/畝,安置補助費5.6萬元/畝,青苗、地上附著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5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干補償價15.3萬元/畝。 二類地區:集美區、海滄區 土地補償費3.2萬元/畝,安置補助費4.8萬元/畝,青苗、地上附著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3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干補償價12萬元/畝。 三類地區:同安區、翔安區 土地補償費2.9萬元/畝,安置補助費4.3萬元/畝,青苗、地上附著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1.5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干補償價9.7萬元/畝。 鹽田和國有灘涂上蝦池、魚池的補償標準,統一按4.8萬元/畝包干補償,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細化實施標準。 市、區兩級結算 征地 包干費用時,思明區、湖里區、海滄區和集美區增加到每畝2萬元調劑費,同安區、翔安區增加到每畝3.5萬元調劑費。調劑費主要用于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差異補償,具體由各區政府統籌安排使用。 征地實施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足額支付 征地補償費 用。征地補償費用未足額到位的,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有權拒絕交地。 對征收農村 集體土地 上房屋補償方式作出廈門翔安征地補償標準細則 了要求:征收經依法批準建設的集體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能夠重新安排其廈門翔安征地補償標準細則 他建設用地的,對其非住宅房屋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不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設用地的,對其非住宅房屋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方式由區土地 房屋征收 部門在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確。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 養老保險 等 社會保險 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綜上所述,廈門的政府或者公民對于征地的問題本身處理起來只會在補償問題上有很大的歧義,沒了土地的公民肯定是希望政府盡可能給更多的補償以保證他們長期的損失會得到彌補,而政府又因為財政有限而只能設定科學的標準來平息與公民的爭議。
廈門 征地補償標準廈門征地補償標準:
一類地區廈門翔安征地補償標準細則 :思明區、湖里區。
土地補償費3.7萬元/畝廈門翔安征地補償標準細則 ,安置補助費5.6萬元/畝,苗地上附著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5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干補償價15.3萬元/畝。
二類地區:集美區、海滄區。
土地補償費3.2萬元/畝,安置補助費4.8萬元/畝,苗地上附著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3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干補償價12萬元/畝。
三類地區:同安區、翔安區。
土地補償費2.9萬元/畝,安置補助費4.3萬元/畝,苗地上附著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1.5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干補償價9.7萬元/畝。
鹽田和國有灘涂上蝦池、他廈門翔安征地補償標準細則 的補償標準,統一按4.8萬元/包干補償, 嫗可根據實際情況細化實施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2020廈門市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根據《通知》的精神廈門翔安征地補償標準細則 ,廈門市全市土地將分為三類廈門翔安征地補償標準細則 ,征地補償項目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水利設施攤銷費、按時交地獎金四部分,最高總包干價15.3萬每畝。以下為詳細標準廈門翔安征地補償標準細則 : 一類地區:思明區、湖里區土地補償費3.7萬元/畝,安置補助費5.6萬元/畝,青苗、地上附著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5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干補償價15.3萬元/畝。二類地區:集美區、海滄區土地補償費3.2萬元/畝,安置補助費4.8萬元/畝,青苗、地上附著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3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干補償價12萬元/畝。三類地區:同安區、翔安區土地補償費2.9萬元/畝,安置補助費4.3萬元/畝,青苗、地上附著物及水利設施攤銷費1.5萬元/畝,按時交地獎金1萬元/畝,總計包干補償價9.7萬元/畝。鹽田和國有灘涂上蝦池、魚池的補償標準,統一按4.8萬元/畝包干補償,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細化實施標準。市、區兩級結算征地包干費用時,思明區、湖里區、海滄區和集美區增加到每畝2萬元調劑費,同安區、翔安區增加到每畝3.5萬元調劑費。調劑費主要用于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差異補償,具體由各區政府統籌安排使用。《通知》還指出:征地實施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足額支付征地補償費用。征地補償費用未足額到位的,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有權拒絕交地?!锻ㄖ愤€對征收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方式作出了要求:征收經依法批準建設的集體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能夠重新安排其他建設用地的,對其非住宅房屋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廈門翔安征地補償標準細則 ;不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設用地的,對其非住宅房屋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方式由區土地房屋征收部門在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確?!秶型恋厣戏课菡魇张c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三條 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