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拖欠工資老板跑了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的勞動監察投訴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有關工資待遇的法律規定
《勞動法》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對于拖欠工資的情況,是屬于用人單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是需要根據實際的拖欠工資情況來追究法律責任的,當事人應當通過法律途徑來進行維權處理的,可以提交有關材料來進行仲裁或者訴訟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老板欠員工的工資跑路怎么辦?如果員工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馬上報警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或者是將跑路的老板告上法院。如果法院經過審理以后認為情況屬實的話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會對跑路的老板進行強制執行,變賣老板的財產,然后將錢還給員工。
第一,遇到跑路的情況應該馬上報警。
很多人在創業的時候都會遭遇到賠錢或者是公司倒閉的情況,一些有良心的老板會變賣自己的財產,然后把工資發給員工。但是有一些無良的老板,明明手中有錢發工資卻突然跑路,讓員工找不到自己。
如果大家在工作的時候真的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馬上報警,讓警方幫助自己找到老板。而且員工還應該聯系其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他被騙的員工,大家組織起來一起找相關部門為自己解決問題。
因為大家團結起來的話,涉事的金額就會比較大,相關部門也就會比較重視這件事情。
第二,工作單位如果拖欠員工工資時間太長,員工應該警覺一點。
很多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的時候,都會對員工實行壓工資的制度。也就是說,工作單位會拖欠員工一個月的工資,以此防止員工突然離職。
可是有的工作單位由于種種原因而拖欠員工很長時間的工資,有的員工在單位干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了好幾個月都領不到工資。如果大家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警覺一點,及時跟人力資源部門溝通。
如果這是公司的一貫做法的話,我覺得這樣的工作單位是比較危險的,大家應該換一家公司去工作。
第三,可以讓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涉事的老板被找到以后仍然拒絕支付工資的話,大家也可以將老板告上法院。即使老板已經申請公司破產,法院也可以強制執行,去變賣老板的私人財產,然后將變賣的錢還給員工。
總結:遇到老板跑路的情況,員工應該馬上報警。員工也可以將老板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老板跑路了工資怎么辦,沒簽合同可以去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這家企業,你需要帶著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號卡,雖然老板跑了,但是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他的企業并沒有跑,還是可以去勞動局投訴的。 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要求支付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和拖欠的工資,并且可以要求補繳社保。
法律分析
沒簽勞動合同老板不發工資跑路可以選擇以下兩種解決方式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1、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和拖欠的工資,并且可以要求補繳社保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老板跑路拖欠工資怎么辦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文件,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