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烏魯木齊傷殘鑒定機構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能力鑒定辦公室
一、事項名稱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勞動能力鑒定辦理
二、受理機構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自治區勞動能力鑒定辦公室
三、負 責 人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李厚誼 電話:4685847
四、A角承辦人:許小鳴 電話:4685847
B角承辦人:尼加提 電話:4685847
五、辦理對象:受理全區企業或個人對初次工傷勞動能力鑒定不服申請再次鑒定業務并作出最終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承擔自治區直屬企業和中央駐疆企業職工因工負傷和因病(含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的鑒定。
六、設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工病致等級》(國家標準GB/16180-2006)、《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勞社部發[2002]8號)。
七、勞動鑒定范圍: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再次鑒定;
2.生活自理能力鑒定;
3.延長停工留薪期的確認;
4.配量輔助器具的確認;
5.疾病與工傷關聯的鑒定;
6.供養親屬無勞動能力鑒定;
7.職工康復的確認;
8.接受委托的勞動能力鑒定。
八、申請期限:單位或者個人對統籌地區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工傷勞動能力鑒定不服的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可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自治區勞動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擴展資料
勞動能力申請材料:
工傷認定書;
2.初次勞動能力鑒定表;
3.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
4.有效說明傷情和職業病的醫學資料;
5.申請方需要填寫《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一式三份。
參考資料來源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能力鑒定辦理辦事規范
烏魯木齊傷殘鑒定地點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幾家?我是交通傷害!在司法部備案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的有二十多家
新疆天正司法鑒定所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奇臺路92號新潮大廈203室
新疆新醫司法鑒定所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醫科大學學府賓館11樓
新疆正清司法鑒定所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市文化路32號
新疆衡誠司法鑒定所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西北路廣源大廈508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西北路廣源大廈508室
新疆天誠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長寧路長寧小區一園7號樓
新疆卓鼎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華南路3號
新疆精衛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堿泉街136號
新疆綠洲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河子市17小區石河子綠洲醫院綜合大樓
新疆中信司法鑒定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友好北路21號
新疆安寧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烏昌路10號安寧醫院院內
新疆恒正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黃河路93號七一醬園高層A棟6樓E3室
新疆君正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民路5號北門晨報大廈1206室
新疆光正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華北路80號金谷大酒店815室
新疆天宇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河子市北二路石河子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門診部6樓618室
新疆中業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解放路77號13樓
新疆同心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奎屯市團結南路39號
新疆康正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爾勒市人民東路豪景大廈1201室
新疆清源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市人民東路67號(遠東醫院內)
新疆眾力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樂市健康路8號
新疆金陸司法鑒定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市多來特巴格路3號
傷殘鑒定中心在哪里?傷殘鑒定一般由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的鑒定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工傷的傷殘鑒定一般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而其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他情況的可以去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做傷殘鑒定。傷殘鑒定申請表的領取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持本人與公司的勞動關系證明(如工廠牌,有效工資條等)和醫療單據證明,到勞動局申請工傷,不用廠區負責人跟隨,即可拿取工傷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表是工傷職工在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時需提供的申請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樣式基本統一,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
傷殘鑒定在哪里做做傷殘鑒定的地方:
1、一般由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
2、工傷的傷殘鑒定一般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石河子傷殘鑒定機構在哪里 ,而其他情況可以去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做傷殘鑒定。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