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一般來說開庭先后和執行順序是沒有什么直接聯系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的。要根據涉案時間來確定執行順序。因為同一事由起訴一般會并案處理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根據簽訂合同內容或者按訴訟標地比例來執行。
法院執行有沒有先后順序法院執行有先后順序的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其順序是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首先償還所欠申請人的工資和生活費;其次償還所欠國家的稅款;然后償還其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他債務。先滿足上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再滿足下一順序申請人的債權。如果在同一清償順序內尚不能滿足所有申請人要求的,則依各人債權數額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償的債權,債務人以后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第五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不同意移送破產或者被執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產案件的,執行法院就執行變價所得財產,在扣除執行費用及清償優先受償的債權后,對于普通債權,按照財產保全和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先后順序清償。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
二十一、執行程序
第四百八十四條 對必須接受調查詢問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經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拘傳其到場。
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被拘傳人進行調查詢問,調查詢問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法可能采取拘留措施的,調查詢問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人民法院在本轄區以外采取拘傳措施時,可以將被拘傳人拘傳到當地人民法院,當地人民法院應予協助。
第四百八十五條 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與財產信息,掌握相關信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
第四百八十六條 對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非經查封、扣押、凍結不得處分。對銀行存款等各類可以直接扣劃的財產,人民法院的扣劃裁定同時具有凍結的法律效力。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第四百八十八條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拍賣被執行人財產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組織拍賣,也可以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拍賣機構拍賣。
交拍賣機構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對拍賣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百八十九條 拍賣評估需要對現場進行檢查、勘驗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協助義務人予以配合。被執行人、協助義務人不予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進行。
第四百九十條 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強制執行
財產保全與強制執行哪個優先保全在先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待判決生效后才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的執行措施后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保全和強制執行哪個優先受償?什么叫做保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的行為或者其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從啟動主體來看,訴中保全既可由當事人申請也可由法院依職權采取;從是否提供擔保來看,訴前保全必須提供擔保,而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后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一般不需要提供擔保。以上兩點足以表明,財產保全的立法目的之一是在程序上通過控制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使其避免流失并確定執行法院的處置權,進而為判決順利執行提供保障,而申請人能否就保全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系實體問題,即該條文與優先受償權無關。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對同一不動產而言,可以設立多重抵押權,但不能重復查封。抵押可依照登記先后順序受償,但查封卻無順序可言。本案中,若盧某的父兄姐弟四位債權人同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人民法院將無法實施,只能輪候查封,否則即違反禁止重復查封規則。顯而易見,財產保全并非(亦不能)先占先得,更不會通過訴訟程序為申請人創設出優先受償權,僅是防止債務人惡意轉移責任財產的一種手段。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該條文規定財產保全與抵押權等競合時的處理原則,也進一步說明申請財產保全并不會在執行程序中取得優先受償的效果。反向可推出,如果財產保全對申請人創設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了優先受償權,那么在執行程序中將會存在多個優先受償權,必然造成權利沖突而無法執行。這當然不是當事人追求的效果,法律也不會如此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正因保全情形的緊急性,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只要申請人提供的擔保符合條件,即可作出立即生效的保全裁定。該裁定不以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為前提,對權利義務關系不產生(亦不可能產生)既判力。因此,財產保全申請人在實體上主張己債先償,明顯超出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了該制度設立初衷。
房屋查封和公證在訴訟這那個優先起訴和查封肯定查封優先。
先查封就能保障起訴勝訴后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的執行。在經濟糾分無法調和時去法院起訴對方并要求賠償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就必須對方有可以執行賠償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的財產。為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了保障在訴訟期間對方轉移財產以至勝訴后對方無財產可以執行賠償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就必須先提起財產保全。先查封對方的財產。保障自已的財產損失。
民事糾紛輪候查封并執行,是按順序分配還是按照起訴的比例分配?若被執行人除查封財產外,無其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則應按比例分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90條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
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第94條 參與分配案件中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對享有優先權、擔保權的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優先受償后,按照各個案件債權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擴展資料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同一法院在不同案件中是否可以對同一財產采取輪候查封、扣押、凍結保全措施問題的答復》明確了可以同一法院對同一財產可以采取輪候查封,并表明在一般情形下,先查封的債權人對查封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三十條 破產申請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為債務人財產。
第三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訴訟優先還是執行優先 :
(一)無償轉讓財產的;
(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
(三)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
(四)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的;
(五)放棄債權的。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是,個別清償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參考資料來源: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檢察網-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