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補償如下:
1、勞動者未繼續在單位工作的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工作年限及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
2、勞動者繼續在單位工作的,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
3、經濟補償的金額取決于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么補償?一、勞動 合同到期 公司不續簽怎么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 勞動合同 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沒有 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不同意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 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 賠償金 ,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二、勞動合同到期是否提前通知? 合同期滿,通俗地說就是勞動合同到期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了,沒有續簽的情況。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勞動合同簽訂時雙方當事人均認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時結束雙方的 勞動關系 是雙方意志的體現,是符合雙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當事人后來意思發生變化,反悔了,也不能改變當時的約定,這是合同存在的基礎。既然是雙方約定到期終止,雙方都依法履行了勞動合同的內容,所以遵循勞動合同的約定也是不設立經濟補償的最根本原因。 此外,雙方約定了勞動合同的終止日期,說明雙方都知道什么時候該合同會終止,所以這件事是可以預料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根據該情況為 勞動合同終止 后的自己做好準備工作,所以也就談不上損失問題,即使有損失,也是損失方自己疏忽,沒有做好準備的關系,損失由自己承擔。 所以從法律上說,合同期滿不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不再續簽合同。當然,為了雙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三、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合同終止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 的; 5、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用人單位被吊銷 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現在大部分企業和員工簽訂的合同都是有固定年限,三年或者五年等。在合同到期后,公司終止和員工勞動關系,決定不續簽的,要給員工一筆經濟補償金。如果員工在企業工作超過十年,合同到期后不續簽的,企業按照經濟補償金的雙倍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補償在用人單位與在職員工簽署 勞動合同 時應當注意勞動合同的年限,在勞動 合同到期 后在職人員可以向公司提出離職或者續約。那么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如何補償呢?按照相關規定,合同到期不進行續簽的情況,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 經濟補償金 ,根據當事人工作時間長短依次補償。 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 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 賠償金 ,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一、如果不續簽,如何進行經濟補償,補多少 實踐操作中一直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從員工進入單位開始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第二種認為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贊同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員工在單位工作的時間應該分為兩個部分計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應該適用原《 勞動法 》,而原來的勞動 法規 定,合同自然期滿的,無需進行經濟補償;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進行經濟補償。既然《勞動合同法》無溯及力,則其對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無法律效力。因此,我們認為第二種觀點是正確的,事實證明,我所 代理 的一些勞動案件,也是根據第二種觀點進行裁判的。 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根據勞動者合同期滿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以拿到手的工資為準。 綜上所述,除了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這種情況以外,單位需要對員工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補償的數額為從2008年1月1日起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 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他情形。 從上述條文來看,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無其他情況下公司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這里的勞動條件是廣義的,包括工資卻又不僅僅是工資,如工作環境,福利水平等。 因勞動合同期滿給予員工的經濟補償,起算年限為:自2008年1月1日起計算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據在于《勞動合同法》第97條: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就是關于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補償 的具體辦法,若是您也正好遇到此種情況,應當及時使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身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愛索求 合同到期不續簽 的經濟補償金時,應當與用人單位正當說明。當然若是在職員工自己不想續簽的時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么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需要對員工進行經濟補償。具體補償事宜可以通過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進行了解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這個機構是中國拆遷法律實務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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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的。當用人單位與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之后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不愿意與員工繼續續簽,則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的規定,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為:經濟補償按照員工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其中工作每滿一年,則需要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合同到期不續應該怎么補償 ;對于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則按照一年進行計算;對于工作時間未滿六個月的,則統一按照半個月工資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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