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可自行選擇法院認可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委托評定。傷殘鑒定應當再提起民事訴訟以后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由法院委托有相關鑒定資質的第三方鑒定機構作出鑒定結論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而非當事人或保險公司自行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
傷殘鑒定一般在傷情進入穩定期后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傷殘鑒定一般去哪里鑒定先去勞動局認定工傷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再去所在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工傷等級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傷殘鑒定在哪里做?傷殘鑒定一般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去做。因工傷致殘需要進行工傷鑒定的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可以向實際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并提供自己的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相關資料,勞動能力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后,會委派3-5名專家組成專家組對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的勞動者進行傷殘鑒定,提出鑒定意見,再由勞動委員會根據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傷殘等級一般去當地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如果是刑事案件由辦案機關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如果屬于工傷案件武陟縣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
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