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 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 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文化市場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哪些義務?1、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 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 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2、經營者應當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接受消費者的監督。 3、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的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4、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商店提供商品應當明碼標價。 5、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租賃他人柜臺或者場地的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6、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 ;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7、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8、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9、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10、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履行哪些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 ,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 ,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2)經營者應當聽取消費者對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意見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 ,接受消費者的監督。(3)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4)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5)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6)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7)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 ;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8)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 他責任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或者約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9)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10) 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